商场经营者消防平安责任书-条据书信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平安,切实把消防平安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平安管理方法,结合商场实际状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 第一责任人要仔细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平安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平安管理的规定,自觉参与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学问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平安防范意识,增加自防自救力量,切实履行好消防平安职责。 三、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订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平安行为。 2、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必需学会用法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