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xx年12月12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