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条据书信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经济_可持续进展。下文是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欢迎阅读!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备和减轻地震灾难,爱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难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宣扬训练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内防震减灾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进展和改革、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训练、科技、卫生等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