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条据书信 在城市中植树造林、种草种花,把肯定的地面(空间)掩盖或者是装饰起来,这就是城市绿化。下文是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欢迎阅读! 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展城市绿化事业,爱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干净、优美的现代化城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在本市市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爱护和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_进展方案,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鼓舞_投资,加强科学讨论,建立目标责任制,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供应保障。 第四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城市绿化的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并指导协调驻地单位完成社区和单位内部的绿化任务。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