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16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问题解答(第二期,2014 年 8 月 28 日版)一、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汇发【2013】43 号)业务问题问题 1:汇发201343 号文要求境内金融机构报送其涉外交易和对外债权债务数据。由于涉及的机构众多,且部分有涉外业务,部分尚未发生涉外业务,请问是否应重点要求有涉外业务的机构参与?答:首先,有涉外 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必须及时进行相关数据报送。这类机构是汇发201343 号文优先和重点的数据采集对象。所谓涉外业务是指申报机构与非居民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或与非居民机构或个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这其中包括以人民币进行交易和
2、人民币形式的对外债权债务。如,某境内金融机构虽未开展外汇业务,但吸收了非居民机构或个人的人民币存款,或向其发放人民币贷款(包括信用卡透支),或对其提供了金融服务等,那么这类机构已发生涉外业务,因此应及时参与汇发201343 号文数据报送。其次,目前尚无涉外业务,也未形成对外债权债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根据其所属外汇局工作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问题 2: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什么渠道报送资本项目“非居民机构存款”或“其他外债”数据,以实现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D05 表(非居民存款)和 D08 表(应付款)的数据报送?答:根据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 版)(以下简称汇发2014
3、18 号文),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343 号文)中的 D05(非居民存款)、D06(非居民贷款)、 D08 表(应付款)和 F02(远期信用证等)部分或全部通过银行自身外债系统采集,其数据采集方式为接口方式。2 / 16考虑到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虽然不采用接口方式报送数据,但持有非居民缴纳的保证金或备付金,或 产生对非居民的应付款,因此, 这类机构应参照汇发201418 号文 “6.6 银行自身外债业务”和“6.9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信息”要求报送数据。相关报送要求 详见本部分问题 3 和问题 4 的解答。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开发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报送“ 非居
4、民机构存款”(D05-1)和“ 其他外 债”(D08)数据的界面功能,该功能将于 9 月底前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和交易数据采集功能同步就位。问题 3: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中,非居民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是否为银行的非居民存款?答:非居民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席位上的保证金分别是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交易所对非居民的负债,即非居民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期 货公司或交易所的存款资产,和证券公司、期 货公司或交易所对非居民投资者的存款负债。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在境内银行开立的用于接受保证金或备付金的账户均为其自身存款账户,对于银行而言不是非居民存款,而
5、是居民存款,无需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中申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交易所 应将非居民投资者的保证金负债视为吸收的非居民存款,进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其具体报送流程为:一是对于非居民机构存款(如非居民机构的准备金或备付金,目前主要是QFII 和 RQFII 机构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席位的存款),应按照汇发201418 号 6.6.1.14“非居民机构存款”要求进行外债签约 登记。非居民机构存款签约登记可按照逐个债权人汇总,即每个存款人填报一笔签约信息。在建立外债签约信息后,应在每月末在 “6.6.3 外债余额信息”报送该笔外债对应的余额信息,同时,根据 汇发201418
6、 号 6.9.20“D05-1 表:存款(含银行同业和联行存放)(负债)境外机构存款” 要求报送数据。3 / 16二是对于非居民个人存款(如非居民个人的准备金或备付金),应根据汇发201418 号文第 6.6.6.15“非居民个人存款”要求进行外 债签约登记并于每月末在“6.6.3 外债余 额信息” 中报 送每笔外债对应的余额信息。非居民个人存款签约登记实行分币种、分国别汇总报 送。同 时,根据汇发201418 号 6.9.21“D05-2 表:存款(含银行同业和联行存放)(负债)非居民个人存款”要求报送数据。问题 4: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如何报送“其他外债”(应付款)数据?答: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7、对非居民的应付款,应参照汇发201418 号文“6.6.1.16其他外债”要求首先 进行外 债签约登记。在建立外债签约信息后,可按照以下规则(二选一)报送“6.6.2 外债变动信息”:一是根据该笔应付款变动情况报送逐笔变动信息。即在相关应付款增加时做“提款”报送,在减少时做“还本” 报送。二是月末时一次性报送应付款变动信息。即与上月末相关应付款余额比较,该应付款余额增加的做“ 提款 ”报送,余 额减少的做“ 还本” 报送。如,上月末某笔对外应付款余额为 100 美元,本月末该余额为 120 美元,则报送为本月提款 20美元。如果本月末该应付款余 额为 70 美元, 则报送 为本月还本 30 美
8、元。问题 5:申报主体报送数据时应使用什么折算率?答: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中,除 E01(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项往来)和 X01(补充报表:银行进出口 贸易融资金额)外的报表均为原始币种报送,不需要进行货币折算。仅 E01 和 X01 需要折算为美元,折算率的使用原则为:当期流量数据首选交易发生时的货币折算率,次 选月均折算率;月末余额数据使用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货币折算。申 报主体可使用自身账务处理采用的折算率,也可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折算率。4 / 16问题 6:如何判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国家/地区
9、和部门划分?答:为了便于托管机构、登记结算机构报送 QFII/RQFII 境内投资数据,及确保QFII/RQFII 在国家/地区和部门归属上的一致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正式实施后,通过银行信息门户网按月度发布和更新QFII/RQFII 机构名录(截至 6 月末,见附件 1)和上交所和深交所金融业上市公司名录(见附件 3,其他境内上市公司部门分类为“ 其他企业和个人”),供H01(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QFII、RQFII 相关)、B06(非居民投资境内发行股本证券和债务证券)的申报主体使用。问题 7:银行卡业务、应付利息等可能因冲账形成负数,如何处理?答:根据申报
10、主体的反馈意见,银行卡交易金额、 应付利息等可能出现因冲账而形成的负数,而目前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 版)规定的校验规则是必须大于等于零。考虑到冲账业务的合理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数据采集规范的部分校验进行调整。同时, 补充部分校验关系,以便申报主体控制其报送数据质量。其中,对于因冲账等因素造成相关数据为负值的, 应在备注中加以说明。有关调整具体见本次答疑最后一题解答。问题 8:对于外汇局国别和币种代码表中没有,而申报主体自身有的国别和币种,在填报时如何处理?答:对于外汇局国别和币种代码表中没有,而申报主体发生了相关业务,或短期内无法准确分类的,在填报国别时可填写为 ZZZ,币种可
11、填写为 XXX,以代表无法适当归类。同时,申报主体应将缺失的国别和币种代码及时反馈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以便于外汇局更新国别和币种代码表。 对于因短期内无法准确分类而填写的,申报主体应改进其数据报送工作,避免 长期、持 续填报这类信息。5 / 16另需说明的是,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中所有可以填写为ZZZ、XXX 的项目,应按照大写字母半角字符的规则填写。问题 9:非 QFII(含 RQFII)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募集的基金份额,数据报送主体是谁?答:首先应判定该基金份额/单位是境内挂牌的基金份 额/ 单位,还是非挂牌的基金份额/单位。对于在境内 证券市场挂牌的基金份额 /单
12、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负责报送,具体填报在 B06 表中;对于非挂牌的基金份 额/单位,由境内募集该基金的基金公司负责报送,具体填报在 B04 表中。问题 10: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为月后十个自然日内报送,部分银行反映,由于十一长假的因素,10 月报送数据时间较紧,能否 报送截至 28 日或 29日末数据? 答: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应为截至月末的数据。考虑到首次报送正值十一长假,2014 年 9 月数据可宽限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前报送。问题 11:在近期发布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界面导入模板中在 B06 表中增加一项,即“非居民投资者属性”,
13、请问应如何填报?答:近期发布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界面导入模板中,B06 表中新增了“境外投资者属性 ”一栏,主要用以反映非居民通过各渠道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情况。该项目的选项分别对应:1.QFII;2.RQFII;3.沪股通;4.其他。B06 表填 报主体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不受该调整的影响。问题 12:采用界面方式报送数据的,对于 Z02 表应该 如何填报?答:与接口方式报送数据一致,采用界面方式报送 Z02 表(业务概览及联系方式),6 / 16应完整填写全套 36 张表表号、表名和业务信息。问题 13:对
14、于 D 系列报表,如果申 报主体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记录存贷款资产(或负债)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应如何填报“上月末应收(应付)利息余额”、 “本月末应收(应付)利息余额”等项目?对于不收取(或支付)利息的境外同业或联行款项,应如何填报?答:首先,对于申报主体(或申报主体作为代理人)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记录的对非居民利息收支,应在收到或支付利息的当月记录为“ 本月利息收入(或支出)”。对于这类对外存贷款业务,原则上“上月末应收(应 付)利息余额”、 “本月末应收(应付)利息余额” 项目为 0。其次,对于双方约定不收取利息的存贷款项目,原 则上其“ 上月末应收(应付)利息余额”、 “本月末应收(应付
15、)利息余额”和“ 本月利息收入(支出)”均为 0。问题 14:对于 E01 报表,为 了便于采数,是否可以在 实际收到或付出资金的月份才申报相关交易? 答:原则上,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报表统计基本原则。如果申报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录其业务,但却按照实收实付原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 E01 表或其他报表的话,将破坏整套报表内部隐含的“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勾稽关系,造成整体数据的不平衡。举个例子,某申报机构每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对美国金融服务收入100 美元,每年 12 月从美国客户那里一次性收到 1200 美元。如果该机构仅有这一项涉外业务,当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16、申报时,其 E01 表和 D04 表数据隐含了以下勾稽关系:借:100 美元(D04 表“D0410 本月净发生额” 及其他各项,对美国)贷:100 美元(E01 表的 1207“金融服务收入” ,对美国)同时,每年 1 至 11 月,该机构 D04 表“ 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资产)” 中的7 / 16资产余额也会不断上升。如果该机构只在实际收到 1200 美元金融服务收入时才填写 E01 表,同 时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在 D04 表中记录应收款余 额及其变化情况,那么将 带来 E01 表和 D04 表间涉外业务数据错配问题。此外,D 系列 报表中广泛存在的 应收/应付利息余额(变动)
17、和本月利息收入(支出)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勾稽关系。不过,如果申报机构只在实际收到或支出资金时才记录金融服务费收入、支出或利息收支,这些业务不会 产生应收或应付款项,那么按照实收实付原则报送E01 表或其他报表,不会产 生数据表间错配的问题 。问题 15:对于 E01 报表, “3001 代扣代缴税(我国税收收入) ”、“3002 支付境外代扣代缴税”是否仅限于代扣跨境服务收支的税款? 答: 不是。首先, “3000 代扣代缴税”主要是采集我国居民与境外开展各项业务时,按照对应国法律法规要求,由对应 国境内机构代非居民扣缴的税款。因此,本机构应将自身或代客户与非居民进行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
18、收益、资 本利得等)中,代非居民向我国税 务部门缴纳 的税款, 纳入“3001 代扣代缴税(我国税收收入)” 统计 。同时,将非居民机构代本机构或其境内客户扣缴的,支付给对应国(地区)的税款纳入“3002 支付境外代扣代 缴税” 统计。二、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 (汇发201418 号)有关银行外债、个人外币现钞存取等业务问题问题 1:外债中的即期信用证数据(汇发201418 号文 6.6.1.6 远期信用证中的即期单证相符数据)如何报送?8 / 16答:近期,银行就外债中的即期信用证数据报送范围咨询较多。考虑到各银行业务系统中即期信用证所记录的信息差异较大,报送范围难以准
19、确把握,标准不统一,为减轻银行报送负担,暂不采集即期信用证单证相符部分的外债数据。即,外债中的远期信用证仍维持201360 号文的报送范围,即期信用证单证相符部分暂不报送。对于汇发201418 号文“6.9.27 F01 表:买断出口票据、单证业务”和“6.9.36 X01 表:银行进出口贸易融资余额”中涉及即期信用证的债权债务数据,继续按照汇发201343 号文和汇发 201418 号文要求进行报 送。问题 2:“6.10 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中的“银行业务编号”可以输入的数据长度不能满足需求如何处理?答:“银行业务编 号” 可以输 入的数据长度已经调整 为 60 个字符(见本次问题最后一
20、题解答)。问题 3:现钞数据采集范围是否包括人民币卡等通过银联、visa、master 等渠道办理的境外存取现钞数据,通过此渠道的现钞存取部分项目数据无法获取情况如何处理?答:此类数据要求银行报送。部分银行反映目前只能获得按折算率划扣客户人民币账户资金,并非扣除外币账户资金,且不能 获得币种信息,此情况 “金额”折成美元报送,外币“币种”填写“XXX”。 “个人账户性质”增加一项“03 其他”,如果是人民币卡,包括信用卡等,在境外存取现钞后,账户 性质填写“03 其他”。个别银9 / 16行反映部分“ 交易所在国家 /地区” 数据不能获得,此情况在填写汇发201418 号文 6.10 部分“T
21、XCTYCODE 交易所在国家/地区代码 ”时,按照大写字母半角字符的规则填入 ZZZ。有关调整具体见本次答疑最后一题解答。问题 4:对于“证件类型”未包括在类型内的个人办理了现钞存取业务,数据如何填写?答:由于个人现钞存取数据为事后采集,系统中“证 件类型”增加“08 其他”项,对于“证件类型 ”未涵盖证件 类型内的个人办理了现钞 存取业务,填写“08 其他”。对证件类型的进一步解释:“02 军人身份证件” 包含军 官证和士兵证, “03 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等同于 “警官证”。有关调整具体见本次答疑最后一题解答。问题 5:逐笔数据报送时间难以满足报送时点要求?银行咨询如果银行柜员录入失误或系
22、统操作失败问题无法及时采集数据时,能否设置补报功能?答:银行获取银联数据的时点是 T+1,对于采集规范规定的个人存取钞的报送时点也是 T+1,难以满足数据报送时点要求,为保证数据报送质量,报送时间更改为业务发生后第三个工作日(T+3 )中午 12:00 之前。关于系统取数失败、漏报、补报等问题,对于上述漏报数据允许补报,且要求准确填写“ 业务办理参号”中 6 位交易日期。10 / 16问题 6:银行报送的具体一笔交易仍然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何处理?答:将分别在现钞存入、支取表中增加“备注”栏,银行对于需要具体备注说明的交易情况填写此栏,此栏可为空。三、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
23、相关技术问题问题 1:如何修改一张表中的部分数据?可补充部分吗?修改操作需时按全套报表、单张报表,还是表中的数据行?答: 对于采用接口方式报送数据的申报主体,可以对需修改的一条或多条数据(行)进行删除、修改,或补充新的数据行。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的报表绝大部分是小汇总报表(即按照国家、币种、对方属性、期限等进行排列组合报送。当数据的各要素归类相同时,可以汇总为一条报送,但其中有任何一个要素不同,就应分成不同条报送), 单行数据是代表了一种排列组合下的数据,而非一条孤立的数据,也就是说,单行数据的数据自 编码没有实际含义。在发生错误、遗漏而需修改数据时,整表数据的排列组合
24、关系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建议申报主体对原报送的整表进行删除并重新报送修改后的整表数据,以避免仅对单行数据进行操作而整张表均错误的情况。举个例子,申报主体 A 在美国有一笔存款 150 美元,在英国有一笔存款 350美元。该 机构以接口方式,在 D01 表(存款资产)下报送了 2 条数据,分别是在美国存款 350 美元,在英国存款 100 美元,其中第一条数据通过校验,第二条数据因故未通过校验。如果该机构 仅将第二条信息修改为在英国存款 350 美元,那么虽然两条数据表面上看无误,但实际上整张 D01 表是 错的。对于采用界面方式报送数据的,在数据修改时需要重新报送全套报表。问题 2:关于中国大陆行政区划代码表说明?答:汇发201418 号文 7.7 关于中国大陆行政区划代码表。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