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合作协议书范本-条据书信 为了增进中、也两国之间的友情、进展两国体育合作和加强体育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也门共和国大使馆和也门共和国青年体育部同意签订下列协议: 第一条 依据也门共和国青年体育部的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向也门共和国派遣中国体育教练组。该组由二人组成:一名体操教练、一名乒乓球教练。中国教练组在也门青年体育部指导下,负责上述各项运动的训练工作。 其次条 中国体育教练组工作期限从1997年12月1日起至1999年11月30日止,为期两年。如需延长本协议之期限,则双方应在其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协议双方商定。假如双方的一方不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在下一个两年自动生效。 在履行协议开头和终止时,也方为中国体育教练组全体成员供应前往也门和返回中国的机票。 也方同中方合作,为中国体育教练组任期满回国成员每人供应40公斤行李超重特许权。全体成员每年有权享受一个月的休假,休假期间生活费用由也方照发,并由也方供应由也门至中国的往返机票。 第三条 也方每月付给中国体育教练组每人整八百美元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