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提倡养犬人自愿投保犬只伤人险。下文是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平安,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买卖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养犬人自律、有关部门严格管理、_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畜牧、卫生、工商、市容环卫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管理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实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