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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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金 水 区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 号) 、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农确权办20161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郑政办2016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省、市要求,2017 年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扫尾年,我区在 2017 年 10 月底前要完成全区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核心是确权,重点在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对于确实无法开展确权确地的村,可根据省、市要求按照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法开展工作。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保持稳定为前提。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 2 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台帐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权,坚持“三不变、一严禁” ,即

3、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个别村(组)部分群众要求调整地块的,要按照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对确因自然灾害毁损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地块,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确权。(二)坚持以依法依规为准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3 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严格执行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疑难

4、问题。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三)坚持以农民群众意愿为根本。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经本集体成员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相关材料要经农户签字确认,要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对外出务工的农户,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鼓 3 励各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四)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要方式。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确权确地为主,对农村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到户到地。

5、要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在经济发达地方、城市近郊区,因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很少且地界早已打乱等原因不能确权确地到户的,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条件和程序,在农民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五)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

6、营权证书为依据,探索符合适合本地实际又科学简便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六)坚持平等落实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各街道办事处、村、组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妇女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确权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歧视妇女行为,不得采取划定年龄或者其他方式预测婚嫁, 4 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权利。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其土地承包权,要有效防止婚前居住地和婚后居住地“两头”同时将婚嫁妇女承包地落空的现象。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各环节中,切实将妇女的名字体现在登记薄和土地承包经营

7、权证上,确保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一)成立组织。为协调指导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区政府成立金水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农委、财政、国土资源、法制、档案、宣传、民族、民政、司法、妇联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日常工作。相关街道办事处和村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村组领导机构要包括三委会相关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二

8、)制定方案。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村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内容全面,步骤具体,时间明确。村组方案要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后报区农委审核备案;相关街道办事处方案也要报区农委审核备案。 5 (三)调查摸底。主要查清村组集体土地承包历史状况,包括村组二轮承包方案、台账、合同、经营权证等原始档案资料;查清村组集体土地状况,包括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大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等;查清承包农民家庭成员状况,包括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各类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四)地籍确认。以

9、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取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配合做好实地对现有村组集体土地的地块、面积进行指界测绘,落实现有经营状况,并将测绘结果、现有经营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五)量化面积。以二轮土地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据农民群众认可的土地测绘面积和调查摸底确定的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成员范围和应确权承包地面积,确定农民承包地面积。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村要计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份额数,量化每位成员应享有的土地拥有面积,并确权确股到户。(六)公示确认。将地籍草图对应户籍信息进行公示确认

10、,在此基础上完善承包合同。对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对农民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 6 并再次公示,经农民认可并确认无误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汇总。(七)建簿发证。村组依据公示结果,填写农村土体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或农村土体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簿 ,并逐级上报区农委备案;同时,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依据登记簿,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八)归档建库。区农委、相关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阶段工作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

11、库,建立信息化档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做好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具体实施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矛盾纠纷;法制部门负责提供 7 有关法律服务,促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做好确权登

12、记颁证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民族矛盾的调处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有关行政区域界线资料,调处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边界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妇联负责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三)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政策,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暂不与按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也不与

13、其他需要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标准挂钩,待中央明确政策后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工作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状况,充分尊重农户意愿,解决农民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与原合同记载不一致等问题。(四)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坚持定期调研和巡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 8 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附件:金水 区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工 作 领 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附 件金水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魏 东 区长副组长:李晓雷 区委副书记张 川 区政府副区长成 员:刘英杰 区委办副主任 赵伟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媛媛 区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赵竞生 区农委主任袁先锋 区财政局局长梁新生 区国土局局长单红杰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段建飞 区档案局局长陶建莉 区民委主任 9 王金城 区民政局局长郭 冰 区司法局局长马晓宇 区妇联主席黄 涛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秦 伟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由赵竞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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