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请假条制度-条据书信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同学进行一次点名,并仔细填写点名簿。 2、同学因故缺席,必需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同学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需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准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同学,班主任应立刻与家长联系,弄清缘由。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同学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同学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同学的组织纪律性训练,要求同学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 同学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需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其次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别状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报、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看法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同学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