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书公证流程-条据书信 托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某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托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一为托付书公证,一为托付合同公证。 托付书公证由托付人单方办理即可,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即在办理该项公证时,并不要求受托方必需到场的行为。托付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托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托付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服务活动。托付合同公证需托付人与受托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公证;办理托付公证可以解决当事人因时间、精力有限不能亲自去异地办理某些事宜的状况。办理托付公证需到托付人住宅地或托付行为发生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依据规定,托付人应当亲自到其住宅地或托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由他人代理。托付人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托付人所在地办理。除填写公证申请表外,托付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申办授权托付书公证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托付书的正本或草稿。托付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