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考核细则-条据书信 近年来频发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彰显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薄弱,尤其是SARS 危机和禽流感大事更是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不健全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缺位。下文是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化推行办事公开,增加工作的透亮度,依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