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电梯平安条例-条据书信 潍坊市电梯平安条例已于20xx年10月31日经潍坊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11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潍坊市电梯平安条例,欢迎阅读! 潍坊市电梯平安条例具体实施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平安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平安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用法、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平安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电梯的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名目确定。 第三条电梯平安工作应当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电梯平安实施监督管理。 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种设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