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协议书-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北京文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用法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用法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 个月),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