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随机抽查细则-条据书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状况及查处结果准时向_公开工作。下文是县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欢迎阅读! 县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一 第一条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xx45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字20xx56号)和南昌县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南民字20xx95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状况及查处结果准时向_公开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对监管对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亮、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行政监管合法性、公正性、规范性和简约性,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章公平。 第四条 工作目标。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