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耕地爱护责任书-条据书信 为进一步实行非常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爱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平衡,切实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与你村(社区、管理处)签订本责任状。 一、确保行政区域内达到预定目标 1、稳定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面积不削减。 2、严格爱护基本农田。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房、建窑、采矿;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意削减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进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峻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严格掌握占用耕地。各建设单位占用耕地,必需依法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执行县下达的年度方案,主动支持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项目的实施,并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纠纷调解;严禁在耕地范围内倒土、倒废料;农民个人建房占用耕地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