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武装部长职责-规章制度 篇一: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气建设和实施战斗动员的组织基础,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_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斗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预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帮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训练,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帮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爱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