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规章制度 篇一:业主委员会职责(主任、副主任、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状况; (二)依据业主的看法、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依据业主的意、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依据业主的看法、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章、业主委员会工作规章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依据业主的看法、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依据业主的看法、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用法、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依据业主的看法、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修理资金用法、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