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贵州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问题解答-条据书信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新修正了贵州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新贵州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问题解答,供大家阅读参考。 1.问:20xx年1月1日至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登记结婚或者生育的,是否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和生育假? 条例中规定的婚假、生育假都属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政策,因此,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即20xx年1月1日后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符合政策生育的,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和生育假,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在3天基础上增加10天,共享受婚假13天;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或者再生育的,女方产假在98天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共享受产假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2.问:修正前的计生条例对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规定了相应的嘉奖及优待政策。请问,随着修正案的通过,这些嘉奖及优待政策将发生什么改变?如何做好新老政策的连接? 条例修正案根据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原则明确了嘉奖扶助政策的连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