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师范学院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特制订 本办法。第一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密级为 后四种的即为涉密 论文,其中密 级确定为 “内部”的,通常是指有待于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准备据之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转让的科研项目的论文;密级确定为“秘密”、“ 机密” 或“绝密”的论文,是指 论文背景源于保密科研 项目或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第二条 学位论文的涉密级别应在导师指导下慎重确定。学位论文申请保密,
2、原则 上应在开题之前填写 湖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院系主管领导审查通过后, 报 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审批通过者,在后面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归档过程中按涉密要求处理;审批未通过或没有提交保密申请者,原则上按公开论文处理。第三条 各密级学位论文的最长保密年限为:内部1 年;秘密3 年;机密5 年;绝密10 年。最长保密年限结束后,学位论文即自动解密、公开;若需继续延长保密年限,须 由本人提出申请, 导师和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再 报研究生处审批。第四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为涉密学位论文的第一 责任人。涉密学位 论文在开题、评阅 、答辩等环节中,可由研究生指 导教师指定聘
3、 请相关专家,但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必须与聘请的专家签订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协议各方签字后还须提交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答 辩均采取保密方式 进行,各 环节结束后,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要全部收回,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妥善保管。第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时应使用不与互联网(含校园网)连接的涉密计算机、打印机,装订时应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点制作。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须在封面右上角标明密级 和保密期限。未 经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禁止使用密级标志。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在解密期满前,暂不寄送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等外单位。第九条
4、 校图书馆、档案馆应严格按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保管涉密学位论文,在论文保密期限内不提供涉外查询服务。第十条 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学位论文印刷本按照公开论文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解密后的论文电子版则根据公开要求提供网上服务。第十一条 导师带领研究生参加涉密项目研究工作,应根据保密规定对研究生进行保密教育。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湖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所在学院 专 业研究生姓名 导师姓名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保密理由导师签字: 年 月 日学位论文拟定密级 内部 秘密 机密 绝密 拟定保密期限 年学院意见主管院长签字:
5、年 月 日(公章)研究生处意 见从事经审批确认的科学技术保密研究课题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主席签字: 年 月 日备 注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在学位论文送审前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另外两份在提交学位论文时,分别交给档案馆和图书馆,否则按公开论文处理。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协议甲方:论文作者: 指导教师: 乙方: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阅或答辩的专家: 为规范湖北师范学院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答辩工作,确保涉密内容的安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师范学院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受甲方邀请对学位论文 进行评阅(或答辩) ,并承诺在 年内对本论文内容保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论文解密之日起自动终止。(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论文作者: 评阅(答辩)专家: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多名论文评阅人或答辩专家可在同一份协议书上签字。(2)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各方签字后应提交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