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制度-规章制度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1、门卫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体现了学校的形象。门卫工作人员要恪守为同学服务,为教职工服务,为学校利益服务的信念,坚持做有益于同学、教职工和学校的事情,不做不利于上述对象的事情。自觉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 2、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夜自习结束后检查教学区铁栅栏及办公室门窗落锁状况。夜间定时巡逻校内,发觉问题准时汇报。 3、门卫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文明上岗,不得在门卫抽烟,喝酒,睡觉和从事各种消遣活动。(必需24小时保证有人在警卫室值班)保安队员有事外出或请假必需向相关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外出。周一同学上学和周五放学晚班保安队员应依据学校要求准时到岗值班。 4、保持门卫室内外及校内周边环境干净,平常对自己的包干区进行定时打扫。 5、无学校统一办理通行证的外来车辆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驾驶的有证车辆同样不得进入校内。对外来公务车辆进行换证登记,并指挥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车及垃圾清运车辆一律自西大门进出。家长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