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生素养评价细则-条据书信 学校生综合素养评价是基础训练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训练阶段同学综合素养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学校生素养评价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学校生素养评价细则,欢迎阅读! 学校生素养评价细则一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学校生综合素养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整体构建义务训练阶段中学校生综合素养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看法与力量、合作沟通与探究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同学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班级评价为主体,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同学的综合素养状况,推动课程改革和素养训练的深化实施。 在综合素养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二)进展性原则。坚持用进展的眼光看待同学,既要看到同学现有的进展水平,更要发觉潜在的进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进展和改变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敏捷、简便易行,避开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主动探究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