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平安运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学校校车平安运行管理制度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根据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学校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需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途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需挂好。未载同学上路行驶时不得用法校车标牌、标记和停车指示标记。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同学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留意避让,避开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干净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留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谈天等阻碍平安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需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平安门、座椅、平安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平安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平安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留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状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同学时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