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583651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广州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广州市越秀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送审稿)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 关于转发文化部“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粤文市2017104 号) 、 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府办201725 号、 关于促进我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函2017223 号) 、广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穗府办函2017273 号) 、 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越府办201762 号) 、越秀区“钻石 29 条”及其配套政策 精神,为加快推进越秀区文化产业发展,创建国家文化产业示

2、范区,鼓励优质文化产业、项目落户越秀,从而形成具有区域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根据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越府办201762 号) 、越秀区“钻石 29 条”及其配套政策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第一第二条 【扶持领域】本措施所扶持的文化产业以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文化、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为依据,重点扶持:2(1)文化企业的地区总部(2)影视、演艺、文学、艺术、设计、版权等领域的企业(3)文化经纪人企业(4)文化产业创业园、孵化器(5(国内外著名的名家、名人工作室(六)北京路文化旅游区内对文商旅融合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产业类企业。(说明:扶持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颁

3、发的文化、文化及旅游相关产业分类为依据。 )第二第三条 【支持落户和招商扶持】(一)加大文化龙头企业的引进力度,对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中国民营 500 强中的文化企业,以及其他其它对越秀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可给予以下扶持:一是根据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经评估认定内资项目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的、3000 万元(含)以上的、5000 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可奖励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外资项目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00 万元港币(含)以上的,可按实缴注册资本的 5给予扶持,最高可奖励 500 万元;二是根据企业上

4、一年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度,连续三年分别3给予相应扶持。(说明:1、本款扶持第一条与钻石 29 条优企政策中的“开办奖励”一致。第二条按照对我区的经济贡献情况进行, “三年周期、贡献返还,逐年递减”模式,参照企业上一年度对我区社会经济贡献,连续三年分别给予相应额度的 100%、80%、60%扶持,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实现招大引强目标。2、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第三条:对新设立的企业或机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00 万元、2000 万元以上,经认定,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认定的文化名家、知名大师、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外文化

5、名人,以及“广东特支计划”文化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设立的工作室或文化创意项目,经认定,最高资助 300万元。 )(二)支持和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非遗资源进行积极的开发、合理利用,对经认定的非遗企业、机构,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1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 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的扶持。(说明:1、依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有关单位和个4人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和传承具有生产性

6、、表演性或者观赏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本条为新增加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各类老字号企业进驻北京路北段(省财厅 中山路口)及相 邻的中山五路、广 卫路、广大路、昌兴街等老字号一条街区域,形成老字号集聚区。对新进驻北京路老字号一条街区域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扶持。(说明:1、依据广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穗府办函201875 号)第 10点“大力推进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加大老字号品牌在北京路、上下九、荔枝湾等地区的集聚。 ”2、本条为新增加内容。 )(四)充分发挥本区文化项目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对服务于本区的文化产业、依法登

7、记注册备案并按章程开展活动的文化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文化协会,其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政府部门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和 5 万元的扶持。(说明:本条对钻石 29 条优企政策中的“行业组织活动”内容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文化行业组织的奖励扶持等级。 )5(五)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运营机构、行业协会及其它协助越秀区招商引资的企业,积极引进文化产业重点企业落户,经事前备案登记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分别给予该引进机构落户当年一次性 5 万元、10 万元、15万元的招商扶持;引进企

8、业第二年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度达到一定条件的,对该引进机构最高给予 10 万元扶持。(说明:1、为完成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必须加大文化产业的企业集聚落户,而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文化企业的招商工作,需发挥中介企业积极性,此政策体现达到条件落户即奖一小部分,增加奖励的部分按照落户企业对区的贡献进行奖励。2、引进企业第二年对我区社会经济贡献程度达到一定条件的,主要指该企业第二年对区经济贡献度达 50 万元、100 万元以上的,分别对该引进机构再给予 5 万元、10 万元扶持。)第三第四条【品牌提升扶持】(一)鼓励文化企业加强品牌培育和改进提升,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动漫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9、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评定的国家级称号企业一次性给予 506万元扶持。(说明:1、本段内容与钻石 29 条园区政策“品牌提升支持”中的内容一致。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条: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的企业,给予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二)对入驻北京路文化旅游区内的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给予扶持。其中,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新获省市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 5 万元;对产品新获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 3万元。(说明:产品品牌提升的奖励为新增内容,以加大企业对品牌提升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是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考核内容;

10、此外,获省市质量奖、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难度比较大。)第四第五条【原创作品和项目扶持】(一)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影视作品奖主要奖项的原创作品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扶持。影视制作企业拍摄含有越秀元素且有助提高越秀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该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以上卫星频道播出或在院线放映,根据影响力对该企业给7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支持,每个公司每个年度的扶持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说明:1、本段内容为新增。2、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第八条,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和省级影视剧奖主要奖项的原创影视产品

11、,分别择优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和 10 万元的支持。影视公司拍摄含有天河元素且有助提高天河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该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播出或在院线放映,对影视公司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支持。3、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第八条:对原创作品上年度获得国际国内知名文化艺术设计、国际 A 类电影节、国际国内权威行业组织等机构颁发的重大奖项的企业或机构,经认定,分别给予国际国内最高奖项(金奖)100 万元、次等奖项(银奖)50 万元的奖励。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 100 万元。对中国境内的影视公司拍摄含有黄埔区、广州开发

12、区元素且有助提高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及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或在知名院线上映的,经认定,给予该影视公司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相关党政部门立项支持的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含原创文学艺术创作、音8乐创作、摄影、舞蹈等文化艺术类产品),给予不超过上级部门支持金额 50的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按国家、省、市最高不超过 50、30、20 万元。(说明:1、本段内容与钻石 29 条园区政策的内容一致。2、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国家、省、市资金配套支持。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企业文化创

13、意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上级部门支持金额50的资金配套支持,每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三)鼓励企业在我区开发游戏电竞产业,对已投入市场运营且年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游戏开发企业,根据该企业当年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度我区社会经济贡献额度,给予最高 50 万元扶持。(说明: 1、本款为新增,主要参考了广州市相关政策。对原创漫画作品、原创动画电视、原创新媒体动漫、原创动画电影、原创动漫舞台剧、原创游戏产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5 万元、40 万元、5 万元、100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的扶持。2、2、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第八

14、条:对数字内容(含动漫、影视9产品、出版作品、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游戏等)的开发与传播给予最高 20 万元支持;对获得各级奖项的原创影视产品、动漫作品和设计作品等,分别给予最高 30 万元、10万元和 10 万元的支持;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商业演出,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支持。3、对企业的扶持金额,参照企业当年对我区经济贡献额度的 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4、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第七条:鼓励企业新建面向公众开放的主题艺术馆、博物馆、电子竞技场馆、文化创意书店(实体书店) 、图书馆等项目,经认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0%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

15、)第五第六条【房屋租金扶持】(一)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入驻国家高新区黄花岗科技园,经认定可对其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扶持最多3年场地租金,扶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房租的100%、最高面积300平米,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说明:1、本款与钻石29条园区政策奖励标准内容一致。2、 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第五条:提供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支持。对注10册资本实缴1000万元以上且办公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迁入和新注册天河区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属于天河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可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支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30元,每年最高不超

16、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广州市黄埔区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3、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条:对入驻经国家、省、市认定或本区重点建设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企业或机构,自租用办公用房起3年内,按办公用房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当年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已认定的非遗企业、机构,可对其租赁使用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扶持最多5年的场地租金,按照不超过实际房租的100%的标准,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说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36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其它组织依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