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平安责任书-条据书信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平安,依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状况,由我院院办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平安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状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平安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平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状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平安目标管理,使消防平安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平安学问的培训训练,增加员工的平安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力量,并主动主动的参与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全部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用法,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娴熟把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状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准时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