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培训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该如何制定呢?下文是音乐培训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一 以德育人、艺术精湛、管理严明是本校的教学宗旨。各专业老师和家长都盼望同学的音乐技术与音乐艺术有实质性的进步和进展,为保证老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定以下条例: 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老师可依据同学的状况支配课间休息10分钟。 二、老师上课严格根据教务处支配的老师课程表准时上课,老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老师一份(以便更好支配新生,把握好同学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准时更正,两份必需保持全都(不能支配同学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老师调整同学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全都同意后方可调整。注:老师课程表不规范的不予支配新生。 三、本校同学必需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任意调换同学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后方能准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老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同学放假、休课,导致同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