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暂行条例-条据书信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流转税制中的一个税种,其课税范围和纳税依据可以是商品生产、商品流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供应应税劳务或服务等等的营业额,特别状况下也有不计价值而按商品流通数量或者服务次数等计税的。那么对于它我们又了解多少呢?欢迎查阅我整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xx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其次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消遣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