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实行党的一心一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动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依据工会法、训练法和老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需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年一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挺直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