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邳州市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本 表 须 由 本 人 填 写 )报 告 人: (签名)单 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邳 州 市 纪 委 、 监 察 委1填 表 须 知1本表须由本人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2填写者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内容应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3本表中所称“ 子女” ,包括党 员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党员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党员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4本表中“ 共同生活的子女” 是指党员干部的未
2、成年子女和由其 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 18 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5表格中有“ ”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 内划“ ”。6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 和“万元”均为人民 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7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为纸质版,一份为电子版,均由填报者本人填写,内容一致,填好后报市纪委、监察委备案、建档。2报 告 人 基 本 情 况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在职状态现职 已 退 出 现
3、职 尚 未办 理 退 离 职 手 续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职级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说明: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身份证号应填写 18 位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应填写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首 次 填 报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无变化变化情况 变化时间 变化原因再 填 报有变化结婚 再婚离婚 丧偶说明:首次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并在“首次填报 ”栏对应 内划“” 。再次填报时,上一年婚姻状况未发生变化的,则在表格内“无变化” 后 内划“” ;上一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在表格内“有变化”和“ 变化情
4、况”栏对应内划“” ,并填写变化时间和变化原因。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丧偶等。提醒: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3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有效期 保管机构因私普通护照 年 月 日 至 : 年 月 日内 地 居 民 往 来 港 澳通 行 证 年 月 日 至 : 年 月 日大 陆 居 民 往 来 台 湾通 行 证 年 月 日 至 : 年 月 日其 他 因 私 出 国 (境 )证 件 年 月 日 至 : 年 月 日说明:“因私出国(境)证件” 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5、通行证等,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报时,应填写有效证件及上一年失效的证件。因公办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也需填写。无此类情况的,应在“ 证件号码 ”列的四个空格内均填写 “无”。首次填报时,仅填写现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再次填报时,应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 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地区) 出国(境)事由 审批机构 委 托 代 办 机 构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说 明 : “因 私 出
6、国 ( 境 ) ”应 包 括 上 一 年 因 私 出 国 和 因 私 前 往 香 港 、 澳 门 , 因 私 、 因 公 前 往台 湾 ( 大 陆 居 民 往 来 台 湾 通 行 证 不 分 因 私 因 公 )。 事 由 包 括 探 亲 、 访 友 、 旅 游 、 继 承 、 接 受和 处 理 财 产 等 。 填 写 时 , 应 在 表 格 右 上 方 “有 此 类 情 况 ”或 “无 此 类 情 况 ”后 内 划 “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称谓 姓 名姓 名 国籍(地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说明: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 列
7、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首次填报时,仅填写现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 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4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称谓 姓 名姓 名 地 区 工作(学习)单位 职 务 登记时间说明: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 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首次填报时,仅填写现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 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8、称谓 姓 名 移 居 国 家(地 区 ) 现 居 住 城 市 移 居 证 件 号 码 移居类别 移 居 时 间 备 注外国国籍 永 久 居 留 权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外国国籍 永 久 居 留 权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外国国籍 永 久 居 留 权 长 期 居 留 许 可 说明:“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或子女获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既包括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无此类情况的,应在“ 姓名 ”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首次填报时,仅填写现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
9、变化”后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或“无变化” 后 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称谓 姓 名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位性质证件名称 身份证配偶证件号码国 ( 境 ) 内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合 资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私 营 企 业 军 队 在 校 学 生 其 他 国 ( 境 ) 外 5称谓 姓 名 是否共同生活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位性质是否证件名称 身份证儿子女儿证件号码国 ( 境 ) 内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合
10、资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私 营 企 业 军 队 在 校 学 生 其 他 国 ( 境 ) 外 称谓 姓 名 是否共同生活 工 作 、学 习 单 位 现 任 职 务 单位性质是否证件名称儿子女儿证件号码国 ( 境 ) 内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合 资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私 营 企 业 军 队 在 校 学 生 其 他 国 ( 境 ) 外 说明:“ 配 偶 、 子 女 从 业 情 况 ”, 应 填 写 配 偶 、 子 女 在 国 内 或 国 ( 境 ) 外 就 业 的 单 位以 及 担 任 具 体 职 务 的 情 况 。 未 从 业 人 员 应 填 写 就 读 情
11、 况 、 学 龄 前 或 “待 业 ”; 退 休 人 员 应 填写 退 休 前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退 休 后 再 就 业 的 , 再 就 业 情 况 需 一 并 写 明 。 证件名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的,军官证号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首次填报时,应在表格内详细填写,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 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称谓 姓 名 被追究的时间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 处理阶段 处理结果立
12、案侦查 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依 法 判 处 刑 罚 其 他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 依 法 判 处 刑 罚 其 他 说 明 : “配 偶 、 子 女 被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情 况 ”是 指 配 偶 、 子 女 被 司 法 机 关 立案 侦 查 、 审 查 起 诉 、 提 起 公 诉 以 及 被 人 民 法 院 依 法 判 处 刑 罚 等 。 填 写 时 应 注 明 被 追 究 的时 间 、 原 因 、 刑 罚 种 类 等 。无此类情况的,应在“ 姓名 ”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首次填报时,应在表格内详细填写,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
13、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 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6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 补贴等合 计(元/全年)工资(含津贴、补贴)(元/全年)奖 金(元/全年)其 他(元/全年)说明: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算在工资栏中。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填写在工资栏中。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 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 合 计(元/全年)讲 学(元/全年)写 作(元/全年)咨
14、 询(元/全年)审 稿(元/全年)书 画(元/全年)其 他(元/全年)说明:本人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上年度没有此类情况的,需在“无此类情况”后 内划“” 。上年度有此类情况的,需在表格右上方“ 有此类情况”后 内划 “” ,并在表格内填写具体金额。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产权人 与 本 人关 系房产来源(去向)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交易时间(年月)交易价格(万 元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
15、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7产权人 与 本 人关 系房产来源(去向)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交易时间(年月)交易价格(万 元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
16、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购买 继承 接受赠与 其他来源 出售 赠与他人 其他去向 商品房 福利房 经 济 适 用 房 限价房 自建房 车 库 ( 车 位 、储 藏 间 ) 其 他 说明:房产包括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填报时,不仅应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屋,还应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屋。领导干部本人或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房屋共有权人的,应注明共有的方式,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还应注明所占份额。上一年出售、赠与他
17、人房产等情况,也需要填报。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不需填报。房产“来源”,是指取得房屋产权的途径,包括购买、继承和接受赠与等。房产来源为购买的,还应注明购买时间和购买价格。房产“去向” ,是指失去房屋产权的途径,包括出售、赠与他人等。如去向为“将房产退还原单位”等情况的,需在“其他去向”后 内划 “” ,并在房产“具体地址”列内注明详细情况。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房产的产权,是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根据产权性质的不同,表中
18、主要列举了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自建房等几种类型。各地区可能出现的其他类型的房产性质,领导干部在填报时应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如实填报。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和“无变化”后内划“” 。无房产的,应在“产权人 ”列下方空白处填写 “无房产”;有房产的,在表格内填写具体情况。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内划“”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房产较多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填写。84.本 人 、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投 资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持 有 有 价 证 券 、股 票 (包括 股 权 激 励 )、期 货 、基 金 、投 资 型
19、 保 险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理 财 产 品 的 情 况有此类情况 无此类情况股 票称 谓 姓 名股票名称 持股份额 填 报 前 一 交 易 日市 值 (万 元 ) 填 报 前 一 交 易 日总 市 值 (万 元 )基 金称 谓 姓 名基金名称 基金份额 填 报 前 一 交 易 日净 值 (万 元 ) 填 报 前 一 交 易 日总 净 值 (万 元 )期 货称 谓 姓 名期 末 持 仓 品 种 期 末 持 仓 数 量 (手 ) 持 仓 占 用 保 证 金(万 元 ) 可 用 资 金(万 元 )说明:填写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 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 。填报“股票”时,应注明所
20、持有的股票名称、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和总市值。股票总市值为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持所有股票市值的总和。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市值= 单只股票份数收盘时股价。填报“基金”时,应注明所持有的基金名称、份额 ,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和总净值。基金总净值为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持所有基金净值的总和。填报前一交易日基金净值= 单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95.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投 资 非 上 市 公 司 、企 业 的 情 况 有 变 化 无 变 化 称谓 姓 名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注 册 资 本 (金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额(万 元 ) 出 资 比 例(%)说明:“配偶
21、、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应填写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 、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 。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和“无变化” 后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内划 “”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6.配 偶 、共 同 生 活 的 子 女 注 册 个 体 工 商 户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或 合 伙 企 业 的 情 况有变化 无变化称 谓 姓 名 市 场 主 体 名 称 经 营 范 围(业 务 范 围 ) 市 场 主 体 类 型资 金 数 额(出
22、资 额 )(万 元 )个 人 出 资 额(万 元 )出 资 比 例(%)个 体 工 商 户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个 体 工 商 户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个 体 工 商 户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合 伙 企 业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说明:“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应填写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市场主体类型、资金数额(出资额) 、个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等内容。无此类情况的,在表格内任意空白处写“无” 。首次填报时,无需在表格右上方 “有变化”和“无变化” 后 内划“” 。再次填报时,需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 或“无变化”后内划 “” ,并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