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退(果)还林工程(2018 年度)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版)招 标 编 号: 福顺恒2018 招字第 B-027 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退(果)还林工程(2018 年度)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2018 年 04 月 27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
2、权委托书(格式)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退(果)还林工程(2018 年度)已由 莆城政办【2018】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松峰村、东太村 ;2)工程建设规模:468 亩(设计图所示地块号49、64、66、83、99、100、101、102、117、122,列入本次预算,其余暂不
3、列入本次预算。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造林全过程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整理、挖穴、施肥、植树、补植、抚育、管护)4)工期要求:总工期: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按省林业厅造林验收规范标准成活率达 90%以上,造林后应及时检查成活率,如有死亡,应当在当年或翌年春季补植。(成活率达 90%以上但未达到 100%的,苗木死亡部分未补植的结算时按实核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营造林或林木种植且必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企
4、业。3.2 能提供苗木采购品种、数量、规格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造林苗木的订购合同书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人自 2018 年 04 月 27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
5、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4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9.5 万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 号文件以
6、及莆招投标办【2014】7 号文的规定预缴不低于 9.5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视同本项目己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根据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 ,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时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7.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5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 。若有疑问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0594-2853358 。2)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及 /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利洋 1 号;邮编: / ;电话: 1
8、3850285509,传真: / ;联系人: 郑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学园北街 222 号 2 梯 504 室 ,邮编: / ;电话: 0594-2789281 传真: 0594-2789281 ;联系人: 彭先生 。56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招标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退(果)还林工程(2018 年度)1.2 建设地点: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松峰村、东太村1.3 建设规模:468 亩(设计图所示地块号 49、64、66、83、99、100、101、102、117、122,列入本次预算,其余暂不列入本次预算。 )1
9、.4 招标范围:造林全过程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整理、挖穴、施肥、植树、补植、抚育、管护) 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要求2.1 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5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2.2 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按省林业厅造林验收规范标准成活率达 90%以上,造林后应及时检查成活率,如有死亡,应当在当年或翌年春季补植。(成活率达 90%以上但未达到10
10、0%的,苗木死亡部分未补植的结算时按实核减)。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造林单位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3.2 投标人经营范围要求包含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营造林或林木种植且必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企业。3.3 能提供苗木采购品种、数量、规格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造林苗木的订购合同书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
11、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7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
12、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16)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 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
13、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
14、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8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 投 标 人 在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中 若 存 在 疑 问 (包 括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限制 公 平 竞 争 的 倾 向 性 条 款 等 问 题 )的 , 或 认 为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工 程 量
15、存 在 差 错 或 漏 项 、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 在 2018 年 05 月 03 日 17: 00 前 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
16、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11.4 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05 月 08 日 17:30 前 ,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发 布 招 标文 件 的 答 疑 、 澄 清 、 修 改 或 补 充 文 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 工程预算价 4755048 元(人民币)。12.2 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3899139 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
17、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8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13.1.图纸: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设计的莆田市东圳水库湖滨缓冲带退(果)还林工程(2018 年度) (2015 年 12 月) 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13.2.招标文件: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13.3.地质勘察报告: 无 。13.4.计价计量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13.5.预算定额: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FJYD-501-2017) 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18年3月28日以前) 。13.
18、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18年3月28日以前) 。其中,暂列金额: 不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计 ;甲供材料费: 无 。13.7.人材机价格:9(1)人工费指数:按照费用定额以及相应的 2017 版预算定额执行。(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福建省 2017 第 4 季度台班(17 定额) 。(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2018 年 1 月份)莆田市信息价及市场询价(详询价记录) 。(4)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13.8 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 (2)单项工
19、程造价汇总表(只一个单位工程可不编制); (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其他项目措施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暂列金额明细表; (9)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2)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3)主要材料设备与计价表(14)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13.9 税金税率和价调基金取费标准13.9.1 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_增值税 11% 13.9.2 价调基金取费标准:_不计。3.8 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13.8.1 本招
20、标项目不设暂列金额。13.8.2 本招标项目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办法:_/_13.9 劳保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13.9.1 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 / 13.9.2 本招标项目工伤保险费费率: / 13.10 风险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13.10.1 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 / 13.10.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市场供应以及合同工期等因素,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工程结算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调整合同价款。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
21、量清单的);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砂、碎石)10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内(含 5%)的;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施工期间主要材料指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5)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含 10%)的。6)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13.12 其他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三)投标
22、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一) 投标承诺函(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相关证书、证件(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或投标人直接以扫描件形式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上传)16.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投标保证金17.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玖万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
23、0010010000022949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8588001239617.1.1 采用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17.1.2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须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