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改善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制定了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具体内容。 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20xx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村镇供水平安,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供水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村镇供水、用水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市供水工程管网掩盖村镇范围内的供水、用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村镇供水,是指利用村镇供水工程向村镇居民和单位等用水户供应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村镇供水工程,包括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第四条 村镇供水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生活用水优先与兼顾生产用水相结合、确保水质与保障水量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