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条据书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掌握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进展,制定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下面是条例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掌握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进展,维护公共卫生平安,爱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将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_进展规划及年度方案,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度,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