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城市地下管线被誉为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进展的重要基础。建立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风险评价体系对整个城市是特别有意义的。下文是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管线空间资源,爱护地下管线设施,保障地下管线平安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但海域的地下管线除外。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工业、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等的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平安的原则。 第五条 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水务、交通、公安、国土、大路、人防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