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书-条据书信 甲方: 乙方:广西国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达成租用乙方的营运客车参与春运的租车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保证春运期间柳州之间的旅客加班、顶班等工作,租用乙方所属厂牌型号为厦门金龙xxxx,车辆座位为55座航空座椅豪华客车(新车)壹辆(车号:桂b),租用期为40天,自2021年1月19日至年月日止,如甲方须延长租车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后,再签订租车协议。 二、甲方租用乙方车辆的租金费用为元,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正(¥50000元),在租赁期满后将租金支付完毕,如无违约情节,保证金可冲抵租车费用。 三、租车期间乙方所配备的车辆驾驶员的工资(含每月乙方代驾驶员支付的各项保险金500元/月,由乙代收)、车辆运输油费、路桥通行费、车辆修理费、车辆违章、违法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车辆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等级条件,营运手续及保险齐全,乙方负责至少供应一名驾驶员,驾驶员应具备有关行业规定要求的条件。甲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