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及30个乡镇街道土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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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黔江区及 30 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摘 要 .4一、总则 .1(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二)规划调整原则 .2(三)规划调整依据 .4(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 .5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与编制过程 .5(一)编制思路 .5(二)编制过程 .6三、规划调整目标 .7(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二)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8(三)规划的主要指标调整 .9四、“三线”划定情况 .10(一)“三线”划定思路 .10(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1(三)生态保护红线 .12(四)城镇开发边界 .12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2、 .14(一)耕地布局调整 .14(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5(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 .23六、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5(一)农用地调整 .25(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5(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7七、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28八、规划调整方案的影响评价 .30(一)经济影响评价 .30(二)社会影响评价 .31(三)生态影响评价 .31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1(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31(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引导用地方向 .32(三)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32(四)完善节约集约举措,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32(五)强化规划

3、调整方案实施效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33(六)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适时监督规划实施 .33十、附表 .35摘 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4 年 11 月 21 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了全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12 月 26 日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国土资厅20141237 号

4、)。2017 年 8 月 31 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738 号),启动了全市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有关安排,黔江区人民政府启动全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黔江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于重庆市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深化报告,在全面掌握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期间土地利用情况、各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明确了土地利

5、用战略目标,落实了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进一步优化了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1 -一、总则(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不够,亟需协调两规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叠加分析和中期评估来看,“两规”在空间布局上存在一定差异:“土规”超出“城规”面积为 571.35 公顷,“城规”超出“土规”为 2651.67 公顷,影响了城镇用地后期管理和项目落地。因此,为保障黔江区“十三五”期间各类

6、建设项目顺利落地,落实黔江区“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三大战略,促进“城规”、“土规”空间布局一致性,亟待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进行优化。2. 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剩余空间有限,导致城镇发展用地保障不足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深化报告,黔江区规划数据库落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2671.83 公顷,距现行规划目标仅为 78.17 公顷。“十三五”时期,是黔江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也是加快建成渝东南中心城市、武陵山区重要经济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关键期,随着 “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三大战略的深入推进,对城镇工矿用

7、地的需求将持续增加,现有城镇工矿用地已不能满足“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3、规划农村居民点与农民意愿契合度有待提升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深化报告,全区 2016 年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 6975.27 公顷,总量较调整前5073.59 公顷多出 1901.68 公顷,且有占总量 40.63%的农村居民点用地(2833.99 公顷)位于规划用地范围外,原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与现实需求差异较大,规划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 -需要通过本次调整完善,结合全区扶贫、脱贫工作、新农村建设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农民意愿,加

8、强对新增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论证,提高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撤销部分与实际建设需求不符的农村居民点,适时优化空间布局。4、林地保护面积未能达到规划预期,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依据黔江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到规划期末,黔江区要实现森林覆盖率不低于 60%的总体目标。截至到 2016 年,黔江区林地面积为 140307.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8%,较 2020 年 144220 公顷规划目标少 3912.67 公顷,未能达到规划预期。黔江区作为渝东南地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城市,应充分利用自然禀赋功能,对坡度大、分布破碎、质量较差的耕地,实施生态退耕。5、新形势下优化国土空间开

9、发格局的必然要求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切实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工作。为了促进黔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需要通过调整完善,科学划定“三线” ,优化用地布局,这既是贯彻落实黔江区“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 战略以及建成“山、水、绿、城、人” 和谐共生美丽黔江现实需求,也是新形势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必然要求。(二)规划调整原则1、总体稳定

10、,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坚持布局和结构调整科学有据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据黔江区现实发展需要,- 3 -结合黔江区城乡总体规划及相关立项依据,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土地综合效益为目标,通过规划调整促进黔江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进程。2、坚守底线,强化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严控耕地保护底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基本农田不调整、总量约束性指标不突破的原则。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布局不调整,同时,在新增城镇工矿用地的同时严格以总量约束性指标作为限制性条件,保障总量约束性指标不

11、突破。3、合理配置,节约集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配置各类各业用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应依据黔江区经济发展概况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全区发展合理用地需求。4、统筹兼顾,优化布局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同时坚持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优先保障的原则,统筹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按项目类型分轻重缓急解决用地需求,优先解决道路、变电站、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工程用地。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协调衔接,确保落实上

12、级下达的规划指标调整。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强化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的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公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公众在规划调整全程中的知情权及参- 4 -与权,充分体现公众对规划调整的需求与监督,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三)规划调整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

13、20141237 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实施);8、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10、经批复实施的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1、经批复实施的黔江区各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14、06-2020);12、重庆市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期评估深化报告;13、经批复实施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5 -14、国土资源部关于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国土资函2017365 号);15、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738 号)。(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以 2014 年为调整基期年,对2015-2020 年的土地利用进行安排。规划调整范围为本区全部行政辖区,包括 6 个街道、12 个镇、12 个乡,总面

15、积为 239185.14 公顷。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与编制过程(一)编制思路根据国土资源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以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为基础,在深入分析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设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情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等方面的基础上,明确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优化土地利用总体布局,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深入推进实施“工业强区、旅游大区、城市靓区”战略。在农用地的调整上,一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二是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充的耕地落实到规划数据中;三

16、是结合相关规划,落实已开展和计划开展的退耕还林规模与布局。在建设用地的调整上,一是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落实各部门亟需开展的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二是根据最新的城市规划,优化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在未利用的调整上,遵循“点上开发,面上保护” 的原则,进行合理布- 6 -局调整。同时,顺应新形势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必然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宜业、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发展格局。(二)编制过程1、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在进行规划调整前,在区国土局统筹组织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7、的大力配合下收集了工作需要的相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内业整理,梳理出编制规划需要的部分数据和信息。对规划实施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重点项目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究,为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和各项规划指标的分解提供参考。2、深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阶段本次中期评估完善工作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时点,评估时段为 2005-2016 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将数据更新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连续变更到 2016 年的现状数据,补充规划城镇工矿剩余空间、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分析评估以及农村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复垦的分析评估,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报告,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客观研判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对土地利用的需求。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阶段根据黔江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乡(镇、街道)新的发展形势和功能定位,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规划目标,并分解到乡(镇、街道),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等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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