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2016 2020 年)的通知(教发2016 15 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教发 201618 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 脱 贫攻坚规 划的通知(宁政发 201725 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17 28 号),进一步提高 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2、,助力脱贫富民战略实施,以扶贫开发重点县职业教育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 ”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延伸,以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引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职教强民、资助惠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二、基本原则(一)技能为本,脱贫为要。突出职业教育扶贫的“造血” 功能,2使职业教育成为贫困学子就学、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主渠道,实现“职教培养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一户”。(二)就业导向,突出特色。贴近贫困家庭,贴近主导产业,贴近市场,由短期培训为主向长、中、短期职
3、业教育培养培训相结合转变,以就业、创业、增收效果为标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提高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全面覆盖,精准施策。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坚持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职业学校五级联动,构建到学校、到教师、到学生的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政策和项目的整合力度,因地制宜、因校谋划、因生施策,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三、工作目标(一)“两后生”全部入学。积极引导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创新“奖、助、贷、免、补”等 资助办法,加大 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确保贫困人口中的“两后生
4、” 全部接受中、高职教育或职业 技能培训。(二)薄弱学校全面达标。按照“保基本、兜住底、补短板、促公平” 的原 则,加强贫 困地区职业学校基 础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实习实训水平。(三)师资队伍全员优化。创新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引进、流3动、评价、激励、保障政策,切实解决职业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和“双 师 型” 教 师缺乏问题 。(四)技能扶持全力支撑。采 取 对 口 帮 扶 的 方 式 ,推 动 区 属 职业 院 校 与 贫 困 县 (区 )职 业 学 校 (职 教 中 心 )建 立 帮 扶 关 系 ,在 技 能 人才 培 训 、特 色 产 业 发 展 、专 业 建 设 等 方 面 提
5、供 全 方 位 支 持 。(五)对口协作全部覆盖。促进福建省与我区职教集团、高职学校、中职学校搭建“ 一对一” 或“多对一” 结对帮扶关系,福建省兜底式招收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优质中、高职教育,实现闽宁职业院校对口协作全覆盖。四、主要任务(一)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通过中西部职业教育振兴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等,集中力量扶持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同心县、红寺堡区职教中心,迁建泾源县职业中学。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发展特色,根据产业扶贫和技能培养需要,加强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实训中心建设,为贫困地区各类职业学
6、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实训和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服务。确保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实习实训设备、图书和信息化教学设施等基础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每个贫困县(区)有一所达标的中职学校。(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有关市、4县(区)人民政府)(二)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协调、一校多能”的原则,支持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县域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资源、经费,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阵地,建立集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职教开放平台,采取送教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
7、,将服务网络延伸到社区、村庄、合作社、农场、企业。对在家务农、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员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家庭“两后生” 到技工院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对在家务农的群众就地就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转移就业和劳务品牌培训,对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使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宁夏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作用,挂牌建设 11 个自治区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基地,为贫困人员免费开展高水平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三)加大贫困学生资
8、助力度。在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职业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加大资助力度。将固原市“9+3”免 费职业教育试点扩大到山区 9 县(区),即对山区 9 县(区)籍在本辖区就读中职学校的一、5二年级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2000 元/生年)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2000 元/生年)基础上,继续执行“9+3”项目的资助: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 400 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 800 元/生年;增加生活补助,标准为 1000 元/生年,所需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区)按照 5:5 比例分担。对我区高职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施免学费政策,按 4200元/生年标准执行,艺
9、术类等专业学费高于普通专业学费部分由学校向学生收取,不得高于教学成本。对高职院校农、林、师范类专业宁夏籍学生按每人 4200 元/生年标准实施免学费政策。健全贫困职业院校学生救助制度,各市、县(区)要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指导督促职业院校建立应急救助机制,采取优惠政策叠加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救助力度,确保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学生及时得到救助。(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扶贫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四)多渠道帮扶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精准实施职业院校贫困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建立职业院校贫困家庭学生实名制信息库并建档立卡,核准学生家庭背景、学业情
10、况和就业创业意向,建立职业院校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对一”“多对一” 帮扶机制,点对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规划指导、创业教育培训,举办专门招聘会,挖掘合适6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和帮助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到区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建立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各职业院校设立就业援助资金,帮助贫困毕业生就业。将贫困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人员纳入相关职业院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带技能转移进城、就业创业。(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五)推进闽宁职业教育对
11、口协作。实施闽宁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闽宁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支持职业院校全面参与闽宁劳务协作。推动建立闽宁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机制,深化在联合招生、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作,带动我区职业院校专业水平提升。创新闽宁职业教育协作形式,鼓励闽宁职业院校共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推进管理创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鼓励闽宁职业院校通过分段培养方式开展联合招生。推动福建省优质中、高职学校招收我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按照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模式进行校企联合培养,实现入校即入企。按照“钱 随人走” 的经费投入机制, 对我区到福建省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中职免学费和国家
12、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对学生的交通、住宿、课本、教材、服装等方面费用给予资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7(六)构建我区职业院校全方位结对帮扶体系。以“均衡、优质、共享、共进”为主 题,充分发挥我区示范骨干职业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探索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教学联盟等多种办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结对帮扶。采取“1+1+1”形式,遴选所优质高 职院校和所示范中职学校,对口帮扶所 贫困县(区)中职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共同组织教学、协同推荐就业,以高职带中职、示范校带薄弱校,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实施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急需紧
13、缺专业援建计划,组织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市职教中心等川区 17 所高、中职学校,采取援派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实训教师和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等形式,对口帮扶固原农业学校等中南部 9 所职业学校的家政服务、保健护理等紧缺技能人才专业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七)提高优质职业院校助推精准扶贫能力。推动自治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实行区属高职院校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根据贫困地区需求,在国家级骨干示范职业院校举办区域产业“ 冠名班” (如彭阳 县“山杏班” 、西吉县“ 马铃
14、薯班”等),对就读学生从招生、教学到就业全程跟踪帮扶。加大职业院校科技扶贫力度,组织职业院校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技术需求,设立产学研合作课题,研究可8合作开发的精准扶贫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转化科技成果,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扶贫办,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八)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创新职业教育教师编制管理方式和专业技能型师资引进、聘用、培训办法。尽快制定中职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研究制定专门针对职业院校教师的人员补充政策。在地级市事业总编制内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引进专业技能型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职
15、教师,对高职院校急需的“双师型” 教师 ,由用人 单位自主设置招聘条件,可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鼓励职业学校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通过与天津市等东部地区合作,采取培养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等形式,培养我区职业院校特别是中南部地区急需的“双师型” 教师。组织部分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到天津市等东部地区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参加短期培训、挂职锻炼,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能力。每年组织 20 名贫困地区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到自治区职教园区学校挂职培训,对 100 名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到 2018 年,力争使我区职业教育生师比
16、和“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 24:1 和 50%的全国目前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9(九)建立职业教育学生成长“立交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建立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实行平行录取,使贫困地区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中职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标准后可相互转学升学,实行相同课程学分互认。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职业院校向普通中小学和社区教育机构开放实训基地。做好职业教育贯通分段培养工作。逐步放宽和扩大中、高职对口贯通分段培养
17、的专业规模。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中职学校与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专业对口的初中后 5 年制高职教育。积极探索 3 年中职教育与 4 年本科教育(简称“3+4”)、3 年高职教育与 2 年本科教育(简称“3+2”)贯通 试点。推 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教师培训、创业教育等方面实现一体化。逐步打通贫困学生“中、高、本 ”有机衔接的 职业教育上升通道。(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十)完善骨干办学体系和资源共享机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办学定位,结合地方产业结构,统筹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建设专
18、业,引导、支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办好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区域特色优势专业。到 2018 年,建设 6 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优势突出、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10水平领先的中职学校,建设 4 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明显、就业优势突出、服 务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能 力 强 、有 一 定 技 术 创 新 能力 、综 合 水 平 领 先 的 高 职 院 校 ,重 点 培 育 3 所 优 势 突 出 的 职 业 院 校跻 身 国 内 同 类 院 校 一 流 行 列 。突 出 特 色 和 质 量 建 设 ,进 一 步 完 善 自治 区 职 业 教 育 园 区 资
19、 源 共 享 机 制 ,再 建 一 批 装 备 水 平 较 高 、优 质 资源 共 享 、产 学 研 训 相 结 合 的 专 业 职 业 技 能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市、县(区)要把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工作摆在脱贫攻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绘 制 时 间表 和 路 线 图 ,明确目 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时 间 节 点 扎 实 推 进 ,实 行 帮 扶 对 象 动 态 销 号 。(二)强化经费保障。切实加大职业教育扶贫资金投入,坚持向贫困县(区)倾斜,向贫困学校倾斜,向贫困学生倾斜。坚持以县为主统筹使用职业教育助推精准扶贫资金,县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完善职业教育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操作规程和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