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环学院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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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生环学院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根据温州大学岗位设置方案(试行)(行政2011 74 号)、 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 79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 实施人才强校战 略。2、通过科学设岗与聘用,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队伍, 营造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促进学院各项 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统筹兼顾。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按照学校对生环学院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按需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稳定骨

2、干,优化结构。突出教学科研主体 岗位,合理配制人力资源队伍,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队伍。3、按岗聘用,分类管理。逐步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 位管理的转变,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目标、聘用与考核管理工作。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本办法与学校内部岗位聘任 办法(适用于校内津贴的分配)双轨运行。本办法 综合考虑个人资历和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岗位分级, 适用于国发工资 的分配。2副高级教学科研岗位的聘用条件应将人选的任职资历和业绩水平并重考虑,初级教学科研岗位的聘用条件可以按任职资历划分。三、实施范围与对象本办法适用实施范围与 2006 年“工改” 的范围相一致(包括 2006 年以后进

3、校目前按 2006 年工改政策套用的正式在册人员)。本办法适用于副高级及以下教学科研岗位的聘用。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和拟设置岗位情况1、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教师岗位五、六、七级的比例为 2:4:4;中级岗位中的八、九、十级的结构比例为 3:4:3,初 级岗位中的十一、十二级的结构比例为 5:5,十三级为技术员级。表 1:教学科研岗位五至七级名额分配表调整前 调整后学院 总数 五级六级七级五级六级七级备注生环学院 21+1 4.4 8.8 8.8 4 9 9 张胜帮表 2:教学科研岗位八至十级名额分配表调整前 调

4、整后学院 总数 八级九级十级八级九级十级备注生环学院 7 2.1 2.8 2.1 2 3 2六、岗位聘用与管理1、聘任组织机构生环学院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各级岗位聘用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小组由 7 人组成,院长任组长,成员有党政 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双代会3代表,其中教授或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二。2、聘任工作程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聘用程序,实行回避制度。基本工作程序为:公布岗位;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拟聘;学校审核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3、岗位聘任条件(1)岗位分级的一般条件见附件。(2)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首轮聘用结束后,聘期内因专业

5、技术职务变动,必须在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取得副高级、中 级、初级职务 的分别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十二 级岗位。首轮聘用时,不具有受聘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纳入受聘岗位管理,但在岗位聘用时只能聘到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基础岗位等级;在没有取得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前,不得晋升更高等 级的岗位。4、聘用合同及考核所有应聘人员上岗前须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在已签定的服务期合同期限内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聘期考核重点在于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中重要任务和目

6、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5、聘用期限、续聘及解聘(1)聘期一般为三年。(2)聘用合同的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46、投诉与申诉(1)应聘者有权就各级岗位聘用工作机构的决定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 将不予受理。(2)学校由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工作小组受理申诉,负责调查,并向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报告。(3)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工作小组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 单位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 ,属于有意 诬告者,将被严肃处理。七、附则1、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使学校蒙受重

7、大经济损失的;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被学校或相关部门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或教学业绩考核为 D 的,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视其情节轻重,低聘或解聘其现有岗位,且下一轮聘用只能聘到低一级的岗位。2、在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背聘任程序的,一经查实即为无效聘任,并追究相应责任。3、经批准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可申请相应的岗位职级,未经 批准或逾期未归者不予受理申请。4、本办法及附件涉及的材料和任职时间,一律截止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不是以“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的各类成果要区别对待:在调入我校前已提交审定的各类成果可以

8、计算;调入后以外单位为作者单位署名的,本次评审一律不统计在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可以计算 2 项)。发表的文章如为并列通讯作者,则认可排位最后者。5、聘期内新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突出 业绩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5献的人员、达到同岗位更高等级聘用的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相应高一级岗位出现空缺时,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方可参加高一级岗位竞聘。聘期内达到同岗位更高等级聘用的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不进行直接认定工作, 统一按参加竞聘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和评议。其他岗位在有空缺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等有关规定执行。6、聘期内新进校人员

9、的岗位等级由学校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能力、学历 等因素比照学校及部 门、 单位首轮聘岗有关 规定执行。其中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聘用,须经学院学 术委员会推荐,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提名,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7、获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聘到七级职员;获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执行初期工资期满, 考核合格者可以聘到八级职员;附件:一、副教授岗位(一)基本聘用条件1、具有副教授职务;2、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科研成绩较为突出;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风范;6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二)学术条件参照学校正高职 2-4 级岗位条件,对应设立副高职教师

10、 5-7 级岗位条件。1、五级岗条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A、主持 过一 项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下同);B、主持过一项省级重点基金或重大科技 项目;C、获得三等以上省部级教学成果、科技进步奖或荣誉 奖励的负责人。说明:如果推荐数多于岗位数则按获得省部级以上主要业绩再考核认定。2、六级岗条件(1)受聘副教授岗位满 12 年及以上,受聘副教授岗位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完成学校和所在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 ,教学工作量 饱满,教学业绩考核均为 B 级以上,在 课程、专业、学科建 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可以直接认定为副教授六级岗位。(2)受聘副

11、教授岗位满 9 年及以上,受聘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或受聘副教授岗位满 6 年以上,受聘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二条;或受聘副教授岗位满 3 年以上,受聘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以 推荐副教授六级岗位。说明:推荐名额超过学校控制指标的,从申报者中择优(按任职年限、满足条件顺序)推荐。A.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坛新秀;教学技能 奖;“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 次或“551 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B.省部 级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分别为前 5 名、前 3 名和前 2 名;厅局级科技进步奖和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前 3 名、前 2 名和第 1 名;C. 指

12、导学生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前两名指导师,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第 1 指导师。D. 本人作为通讯作者,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或发表 SCI 1 篇以上。E.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 SCI-TOP 期刊(浙江大学) 发表论文 1 篇以7上;或 SCI-核心 2 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发表 5 篇以上一 级期刊或列入 SCI 等重要索引收录(含 SCIE、EI、ISTP 等)的学术论文;或发 表一级教改论文 1 篇以上;或取得授权专利 1 项;或出版专著或教材(主编)1 部;F.主持厅局级项 目 1 项,或单项经费(主持人)为 1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G.校级以上学科建

13、设、专业 建设、 实验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群或双语建设课程负责人。3、七级岗条件具有副教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教师。二、讲师岗位根据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 79 号)文件精神,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讲师岗位的聘用条件为“按任职资历划分岗位等级”。如推荐名额超过学院控制各等级指标时,从申报者中择优(按任职年限、论文等级、 获奖级别、竞赛 名次、课题级别等顺序)推荐。三、聘用程序(一)公布岗位。公布聘用条件、聘期;(二)个人申请。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 位,中级专业技术八、九、十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十一、十二、十三 级岗位填写 温州大学 2010 年岗位设置应聘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资格审查、评议和推荐。学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和资格审查,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委员会。(四)公示。在全校公示拟聘人员。(五)公布聘用名单,签订聘任合同。温州大学生环学院2011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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