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辉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658招 标 人:辉南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 O一七年十二月-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7-658一.招标条件辉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已经由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县级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采购人为辉南县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辉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2.2招标范围:负责辉南
2、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2.3服务期限:1 年内;2.4项目地点:吉林省辉南县;2.5 采购预算:21 万元2.6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月 18日至 2017年 12月 20日(法
3、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 XXX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 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6)外省投标企业的有关入吉备案手续;(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8)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良好记录证明;(9)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项目授权委托人、法人、公司)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
4、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月 28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为- 3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 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南县国土资源局地 址:辉南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35-82263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
5、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 9楼联系人:罗经理电话:13514460718-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辉南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辉南县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435-8226356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电话:13514460718电子信箱:项目名称 辉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1.1.4招标项目编号 HC-JLZB-2017-6581.1.5 建设地点 辉南县境内l.2.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
6、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1.3.1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 负责辉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1.3.2 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
7、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 3 天联系人:罗经理电话:13514460718电子信箱: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天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 对商务、技术条款不允许偏离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5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5天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月 28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随投标文件同
8、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检察院出具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注:上述证件应装袋密封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的原件与封袋明细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 元人民币;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收款人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账号:157
9、21920167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联系电话:13578997519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注意:需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清楚所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编号、简要名称等,各单位交款后须将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招标公司邮箱内,并联系项目负责人及时查账。转账凭证要求字迹清晰)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3.5.5
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6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所有承诺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其他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清晰、齐全。投标文件正本上述盖章签字都要求是真迹,不得复印。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封套格式:招标人全称:(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11、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封套格式: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一览表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全称: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退还给投标人。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2月 28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 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
12、委托的公证机构查验并公证。(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的逆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3人组成,其中外聘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外聘专家从大厅专家库抽聘。l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10.2 招标控制价 21万元- 7 -10.3 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主要是近三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
13、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纪录,不具备投标资格。10.4 结果公示在评标工作结束次日,招标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日。请投标人认真关注上述媒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在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单位如未关注媒介而引发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0.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0.7 评标方法 最低报价法10.8 其他1、投标单位在
14、投标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及时沟通,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内容应仔细核对好所投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写明项目名称与报名时一致,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复核服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5、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的服务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 -1.7 语
17、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
18、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服务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技术条件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取费;(6)服务方案;(7)分服务实施工作计划;(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19、其他材料。- 10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
20、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服务取费报价六、服务方案七、服务实施工作计划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3.2服务取费报价 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服务取费报价应包括为服务实施、验收等全过程提供服务,所需招标人支付的服务费。3.2.2服务费用在服务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3.3 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