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 信 工 程 学 院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定 细 则 ( 修 改 版 )为 更 好 地 发 挥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的 激 励 和 导 向 作 用 , 充 分 调 动 广 大 研 究 生 的 学 习积 极 性 , 引 导 研 究 生 在 思 想 、 学 习 、 科 研 和 实 践 等 方 面 得 到 全 面 健 康 发 展 , 体 现公 平 、 公 正 、 公 开 的 原 则 , 实 现 我 院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评 定 工 作 的 规 范 化 、 科 学 化 ,特 制 定 本 细 则 。一 、 评 奖 范 围凡 就 读 于 吉 林 大 学 通 信 工 程 学 院
2、的 脱 产 博 士 研 究 生 和 硕 士 研 究 生 ( 以 档 案 转 入为 准 ) , 均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奖 学 金 的 评 定 。二 、 评 奖 条 件1、 热 爱 祖 国 , 遵 纪 守 法 , 积 极 参 加 学 校 、 学 院 组 织 的 各 项 集 体 活 动 , 做 到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2、 学 习 刻 苦 努 力 ,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 无 不 及 格 课 程 ;3、 遵 守 学 校 及 学 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上 一 学 年 未 受 到 通 报 批 评 及 其 以 上 处 分 。三 、 奖 项 设 置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学
3、 金类 别 奖 励 标 准 ( 元 ) 奖 励 比 例 ( )博 士 研 究 生 100 学 费 100%硕 士 研 究 生 100 学 费 70%四 、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分 标 准( 一 ) 新 生 基 本 奖 学 金 :( 1) 保 送 生 直 接 获 得 新 生 基 本 奖 学 金 。( 2) 按 照 最 终 录 取 成 绩 分 专 业 排 序 , 第 一 志 愿 录 取 的 考 生 优 先 。( 二 )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定 方 法 :主 要 考 虑 以 下 四 个 方 面 : 科 研 成 果 、 课 程 、 思 想 品 德 及 学 生 活 动 、 导 师评 价 。具 备
4、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者 , 直 接 获 得 本 年 度 基 本 奖 学 金 :( 1) 在 自 动 化 学 报 、 控 制 理 论 与 应 用 、 电 子 学 报 、 通 信 学 报 、上 发 表 论 文 ( 发 表 的 学 术 论 文 以 现 刊 或 以 网 上 检 索 到 全 文 为 准 ,录 用 通 知 不 予 认 可 ) ;( 2) 在 其 它 期 刊 上 公 开 发 表 的 SCI、 EI 检 索 论 文 ( EI 检 索 刊 源 , 吉 林大 学 光 盘 版 ) ;( 3) 获 得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 4) 获 省 级 以 上 科 研 奖 励 前 五 名 ;( 5)
5、 获 市 级 以 上 非 科 研 类 奖 励 或 荣 誉 称 号 ;( 6) 获 全国研究生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论文奖三等奖以上;( 7) 获 校 级 以 上 科 研 项 目 资 助 。注 : 上 述 成 果 要 求 为 除 导 师 外 第 一 作 者 或 第 一 完 成 人 。按 上 述 成 果 评 定 后 , 如 有 剩 余 名 额 , 按 以 下 方 法 评 定 :研 二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定 办 法 : 课 程 占 50%、 科 研 成 果 占 35%( 见 附 表 一 ), 思 想 品 德 及 学 生 活 动 占 15%( 见 附 表 二 ) 。研 三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定
6、办 法 : 科 研 成 果 占 85%、 思 想 品 德 及 学 生 活 动占 15%。导师就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态度、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 1分,计入总分。( 三 ) 课 程 计 算 方 法 :归 一 化 学 年 课 程 加 权 平 均 分 ( Si*Ci*100/Simax) /CsumSi 为 课 程 分 数 , Ci 为 课 程 学 分 , Simax 为 课 程 最 高 分 , Csum 为 学 年 必 修课 程 总 学 分 。五 、 奖 学 金 评 定 组 织 与 程 序奖 学 金 的 评 定 工 作 , 坚 持 公 正 、 公 开 、 公 平 、 宁 缺 勿 滥 、 保 证
7、 质 量 的 原则 ,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 逐 级 选 优 的 程 序 , 具 体 为 :( 一 ) 通 信 工 程 学 院 成 立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审 小 组 组 织 评 选 工 作 。 评 审 小组 由 通 信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 书 记 、 分 管 研 究 生 工 作 的 副 书 记 、 副 院 长 、 研 究 生专 职 管 理 干 部 和 研 究 生 代 表 组 成 。( 二 ) 按 照 学 院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评 定 办 法 评 选 。( 三 ) 评 选 时 , 由 研 究 生 个 人 提 出 申 请 。( 四 ) 评 审 小 组 讨 论
8、确 定 拟 上 报 奖 学 金 名 单 。( 五 ) 对 拟 上 报 的 奖 学 金 名 单 进 行 网 上 公 示 。( 六 ) 名 单 确 定 后 , 报 送 校 研 究 生 院 。个 人 准 备 材 料 :( 1) 填 写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 2) 提 供 发 表 论 文 的 清 单 , 并 附 论 文 复 印 件 。( 3) 导 师 签 署 意 见 。六、有以下行为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2)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如违章用电、引起治安案件等;(3)未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4)如 在 评 奖 加 分 过 程 中 有 弄 虚 作 假
9、 的 , 一 经 查 出 取 消 评 奖 资 格 。七、其他说明事项1、 论 文 发 表 和 检 索 状 态 以 成 果 截 止 时 间 为 准 , 过 期 无 效 ; 同 一 成 果 只 能参 加 一 次 奖 学 金 评 定 , 但 第 二 年 新 检 索 的 论 文 可 以 进 行 加 分 补 差 , 即将 第 一 年 已 经 加 过 的 分 数 减 去 , 只 能 计 算 因 检 索 引 起 的 差 值 部 分 。 论文 、 专 利 、 获 奖 等 以 原 件 为 准 。2、 在 SCI 学 科 分 类 中 的 Engineering, Electrical & Electronic 上
10、 发 表的 论 文 , 网 上 发 表 即 按 SCI 检 索 计 算 , 需 要 提 供 DOI 号 和 相 关 网 页 ;3、 其 他 期 刊 SCI 论 文 , 网 络 检 索 即 可 , 需 要 提 供 SCI 检 索 页 ; 会 议 论 文被 SCI 检 索 , 网 络 检 索 即 可 , 需 要 提 供 SCI 检 索 页 。4、 除 正 文 中 规 定 的 四 大 期 刊 外 , 其 他 期 刊 和 会 议 论 文 被 EI 或 ISTP 检 索 ,则 需 要 提 供 检 索 页 。 5、 国 家 核 心 期 刊 论 文 和 国 外 期 刊 ( 未 被 SCI/EI 检 索 )
11、, 需 见 刊 。 学 科 核 心刊 物 参 照 吉 林 大 学 规 定 。6、 各 类 项 目 以 科 技 处 备 案 为 准 。 导 师 承 担 纵 向 项 目 和 横 向 项 目 以 项 目 合同 书 起 止 时 间 为 准 计 算 核 定 分 数 , 每 个 项 目 核 定 的 分 数 标 准 见 附 件 三 ,每 个 学 生 的 项 目 得 分 , 由 老 师 在 核 定 分 数 内 分 配 。 超 期 项 目 不 能 加 分 。纵 向 项 目 经 费 计 算 以 合 同 经 费 为 准 ; 横 向 经 费 以 实 际 到 款 为 准 。7、 若 A 导 师 负 责 的 XX 项 目
12、 中 , 有 B 导 师 本 人 参 加 , A 导 师 和 B 导 师 视为 导 师 组 , 则 A 导 师 可 从 XX 项 目 中 核 定 的 分 数 中 分 配 给 B 导 师 的 学生 。8、 硕 士 生 参 加 一 个 年 度 奖 学 金 评 定 时 的 科 研 项 目 累 计 不 能 超 过 两 项 , 每个 项 目 加 分 最 高 限 为 1 分 。 论 文 及 专 利 数 量 不 超 过 两 项 , 且 同 名 专 利不 能 重 复 加 分 。9、 导 师 组 及 指 导 教 师 必 须 按 时 将 科 研 项 目 打 分 结 果 及 时 上 交 我 院 科 研 与研 究 生
13、 办 公 室 , 之 后 不 得 修 改 。10、 干 部 担 任 多 项 职 务 者 按 最 高 分 值 一 项 加 分 , 不 重 复 加 分 。 同 一 获 奖 项目 不 重 复 加 分 , 取 最 高 加 分 项 加 分 。11、 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信息以原件为准。12、 所有评奖材料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上交,过期无效。八 、 本 细 则 从 2013 级 研 究 生 中 实 行 。九 、 本 细 则 如 有 未 尽 事 宜 , 由 通 信 工 程 学 院 研 究 生 基 本 奖 学 金 评 审 小 组 讨 论 决定 。吉 林 大 学 通 信 工 程 学 院2013-11-12附
14、 件 一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加 分 表加分条件 加分 备 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会议论文被 EI/ISTP 收录第一作者 2.0 分 排名前两名的导师或学生互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刊物或国外刊物发表论文(未被 SCI、EI 收录)。第一作者每篇 1 分 同上获得发明专利正式受理 第一完成人 2 分第二完成人 1 分第三完成人 0.3 分若第一完成人为导师,第二完成人为学生,学生视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正式授权 第一完成人 2 分第二完成人 1 分第三完成人 0.5 分同上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正式受理 第一作者 1 分第二作者 0.3 分第三作者 0.15 分同上导师项目加分 2 每个项
15、目最高 1 分,最多两项获省级研究生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分别为 2、1.5、1 分 只给第一作者加分获国家数学建模竞赛奖一、二、三等分别为 2,1.5,1 分获校优秀论文奖或科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1.5、1、0.5 只给第一作者加分附 件 二 ,思 想 品 德 及 学 生 活 动 :在校运动会上获 1-8 名者 1.0-0.3 分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办公室助理3 分担任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2 分担任院研究生会部长 1.5 分担任校、院研究生会部员 0.5 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取得成绩0.3 分 有证明材料无偿献血 1 分在学校、学院或班级活动中
16、表现酌情加减2 分附 件 三 : 科 研 项 目 分 类 及 加 分( 一 ) 科 研 项 目 分 类 说 明 :按 立 项 来 源 和 项 目 强 度 , 学 校 将 科 技 项 目 分 为 A、 B、 C、 D、 E 五 类 认定 。1.A 类 科 研 项 目 , 是 指 学 校 牵 头 承 担 的 下 列 科 研 项 目 , 每 项 加 12 分 。 项 目 负 责 人 ( 含 校 内 子 项 负 责 人 , 下 同 ) 承 担 的 可 支 配 经 费 15 万 元 及 以 上的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和 国 防 科 研 基 金 类 项 目 。 项 目 负 责
17、人 可 支 配 经 费 达 6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横 纵 向 科 技 项 目 。 100 万 以 上 的 A 类 项 目 加 分 为 12+( N-100) *5/100, 其 中 N 为 经 费 数 。2.B 类 科 研 项 目 , 是 指 学 校 牵 头 承 担 的 下 列 项 目 , 每 项 加 8 分 。 除 1. 所 涉 项 目 之 外 的 其 它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资 助 的 研 究 类 项 目 和 国 防 科 研 基金 项 目 。 省 部 科 研 发 展 计 划 资 助 的 重 大 、 重 点 项 目 。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人 才 资 助 计 划 项 目 、
18、博 士 点 基 金 项 目 。 项 目 负 责 人 可 支 配 经 费 3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横 纵 向 科 研 项 目 。3.C 类 科 研 项 目 , 是 指 学 校 牵 头 承 担 的 下 列 项 目 , 每 项 加 6 分 。 省 部 基 础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科 研 项 目 。 项 目 负 责 人 可 支 配 经 费 达 1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横 纵 向 科 研 项 目 。4.D 类 科 研 项 目 , 是 指 学 校 承 担 的 、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可 支 配 经 费 的 非 A、 B、 C 类 科 研项 目 , 每 项 加 2 分 。5.E 类 科 研 项 目 , 是 指 A、 B、 C、 D 类 之 外 的 其 它 科 研 项 目 , 每 项 加 1 分 。( 二 ) 项 目 加 分 说 明项 目 执 行 年 限 大 于 1 年 的 :导 师 支 配 分 =项 目 总 分 /执 行 年 限项 目 执 行 年 限 小 于 1 年 的 :导 师 支 配 分 =项 目 总 分 *执 行 月 数 / 12附 表 三导师评分表导师姓名 研究生总人数 研一人数 研二人数 研三人数 研究生姓名 评分 研究生姓名 评分 研究生姓名 评分1、导师就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态度、科研能力等进行评分,满分 1 分。 2、导师评分加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