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2.2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2.3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4 应急专家组职责2.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职责2.6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7 应急工作组职责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检测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2 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3.3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建设 2 3.4 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3.5 预警机制4 应急响应4.1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2、4.2 地质灾害险情和险情速报4.3 应急响应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调查评估5.3 灾后重建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6.2 应急资金6.3 应急物资6.4 通讯保障6.5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6.6 宣传与培训6.7 信息发布6.8 监督检查7 预案管理与更新7.1 预案管理 3 7.2 预案更新8 责任与奖惩9 附则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9.2 预案解释部门9.3 预案的实施 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做好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 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大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瓦房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瓦房店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瓦房店市实际,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 工作原则1.4.
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最 5 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4.2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济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救援效率。1.4.3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瓦房店市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
5、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发局、市林水局、市服务业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大连供电公司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 、中国联通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瓦房店分公司(以 6 下简称电信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各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2.2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预警情况或已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启动和发布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部门并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和武警部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审定和发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处置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2.3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
7、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7 汇集、上报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组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准备和整理归档,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和瓦房店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动态;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4 应急专家组职责分析灾害形成原因,判断灾害发展趋势,为应急指挥部组织防灾和指挥联合行动提供决策咨询,为应急处置和救灾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应急专家组
8、成员由瓦房店市国土资源局聘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政治素质好、熟悉防灾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2.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6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规定,
9、审核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房屋建筑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承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发改局:负责重大地质灾害项目建设市政府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研究灾后重建规划。市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灾民基本生活救助方案,核查和上报灾民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助、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城乡规划城建局:负责对灾后重建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指导;组织专家为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排危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灾
10、害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主城区内受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评估和抢修,保障正常运行。市交通局:负责及时制定干线公路抢修疏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道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 9 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市农发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市公安消防、交警、巡警及属地公安机关,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依法组织强制避灾疏散。市教育局: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学校师生、财产的抢救和转
11、移工作;负责灾后正常教学秩序的恢复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林水局:对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采取处置措施,避免水利工程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市卫生局:负责开展灾区伤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制定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方案,提出相关建议。市旅游局:负责协助全市各旅游景区(景点)的主管部门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10 协助各相关主管部门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市服务业局:负责粮、油、肉、糖等抢险救灾物质的储存和调拨,并按照有关指
12、令迅速组织或协调相关单位向灾区提供抢险救灾的粮、油、肉、糖等物资。市安监局:负责协调、督促矿山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引发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的气象信息,为灾害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保障;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共同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市委宣传部: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等级,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人武部:根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需要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大连瓦房店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区域损毁供电设备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