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松门镇淋川中学扩建工程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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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温 岭 市 松 门 镇 淋 川 中 学 扩 建 工 程 设 计资 格 预 审 文 件项目编号:J249-6.2017- 016 招 标 人: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 联 系 人:杨永刚 电 话:13958633856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正巧 电 话:0576-86010838 传 真:0576-86010838 地 址:温岭市万昌中路 1333 号创业大厦 1#楼 803 室 2017 年 9 月2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扩建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温岭市教育局和松门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招标人为温岭市

2、松门镇淋川中学,委托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本工程为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扩建工程设计。本工程新征用地面积 14620 平方米,建筑面积 8050 平方米,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及廊道等;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综合管线、围墙、照明等设施。建筑高度24 米。2.1.2 批准文号:温发改证受理2017174 号。2.1.3 工程地址:温岭市松门镇 SM010301、SM010302 规划地块内。2.2 招标范围

3、:工程范围内的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智能化、室外附属、景观设计及其他所有深化设计等)、概算、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国内设计单位。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的要求,选取得分高的 3 家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参加方案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参加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

4、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在下述时间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3时间:2017 年 9 月 22 日2017 年 9 月 27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4:00。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6:00 时,具体递交时间为 2017 年

5、10 月 9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4:00,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6.3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须由交易员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网上未报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4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上发布。8、其他事项8.1 申请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网站( http:/ )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0576-86109764)。8.2 招标人一般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 天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及原件资料退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自行查看相关信息。原件资料必须由申请人的交易员按时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领回。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 号。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联系人:杨永刚 联系电话:13958633856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柯正巧 联系电话:136066

7、727324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1、资格与合格的要求1.1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1.1.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1.2 申请人的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国内设计单位。1.1.3 申请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三)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四)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8、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2 参加资格预审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可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2.

9、1.1 资格预审申请书;2.1.2 申请人概况一览表2.1.3 申请人企业资质及相关资料2.1.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2.1.4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须提供的相关资料:2.1.4.1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等】。2.1.4.2项目设计人员相关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2.1.4.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即2014年1月1日至今)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经业主签章证明)(资格预审评分,如无可不提供)。2.1.4.4与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资料(资格预

10、审评分,如无可不提供)。52.1.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1.6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2.1.7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2.1.8 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2.1.9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2.1.10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成果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良好行为记录证明必须与发证、发文部门或相应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网上记录相一致,网上无法核查的,不能作为评分依据。并在申请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网址。2.1.11 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且单位盖章认可,并注明“仅用于资格预审”字样。

11、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一份,并装订成册,封面采用 A3 纸,其余纸张大小为 A4。具体装订顺序为:2.2.1 封面;2.2.2 目录;2.2.3 资格预审申请书;2.2.4 申请人概况一览表及 2.1.3 相关复印件(并按相应的顺序排列);2.2.5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2.2.6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2.2.7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2.2.8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包封2.3.1 投标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要求提供的

12、各类证书、资料等原件统一袋装,并附投标申请资料清单,经接收人员核对件数后再包封。2.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等。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3.1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集中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上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3.2.1 资格预审申请书未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或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6章)的;3.2.2 申请人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1.3 条

13、款情形之一的;3.2.3 申请人资质或项目负责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3.2.4 未按申请人须知第 2.1.3 条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3.2.5 未按申请人须知第 2.1.4.2 条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有关证书资料原件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3.2.6 未按要求提供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3.2.7 有挂靠迹象的;3.2.8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伪造证件、业绩资料等弄虚作假的;3.2.9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目前处于被限制投标(指凡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或监察或检察部门作出限制投标的),或目前

14、处于被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限制投标(指被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作出限制投标区域包括温岭市行政区域的); 3.2.10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或记录期内)的(指凡被部级或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或监察部门或检察部门记不良行为的); 3.2.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明显不符合申请人须知相关要求的;3.2.12 其它与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规定不相符的。3.3 符合性审查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进一步澄清或否决其申请。3.4 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

15、准的要求,选取得分高的5 家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参加方案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参加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4、其他须知4.1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没有按要求在申请资料中提供有关材料,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4.2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投标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4.3 在审查中发现存在伪造证件、业绩资料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报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4.4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

16、这种情形下,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招标人将不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4.5 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确定中标人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申请7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4.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经招标人确认,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参加资格预审时的项目负责人。4.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交易员送达指定地点,网上未报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8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4.8.1 潜在申请人或者其

17、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4.9 投诉4.9.1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9.2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投诉。4.10 未办理注册验证手续的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办理注册验证手续。8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采用 7

18、0 分制,包括投标单位(30 分)和投标项目负责人(40 分)。一、投标单位(满分 30 分)(一)投标单位良好行为记录(5 分)1、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的,得 3 分;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得 2 分。2、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提供认证证书),得 2 分。(二)投标单位业绩(15 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6 个及以上的,得15 分;45 个的,得 12 分;23 个的,得 6 分;1 个的,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

19、供业主盖章证明原件)(三)申请人设计获奖方面(提供获奖文件)(10 分):上二年度内(即 2015、2016 年度),获地市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2 分;上三年度内(即 2014、2015、2016 年度),获省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5 分;上四年度内(即 2013、2014、2015、2016 年度),获国家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8 分。同一工程只记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算至 10 分。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各种奖项,如有分不同高低档次的,以该种奖的最高奖计分。二、投标项目负责人(满分 40 分)(一)投标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共 25 分)1、自 2014 年 1 月 1

20、 日以来具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经业主签章证明或提供注明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原件;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原件),三个及以上的,得 10 分;二个的,得 8 分;一个的,得 6 分;没有的,不得分。92、获奖方面(提供获奖文件及证明该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旁证材料):上二年度(即 2015、2016 年度)内,获地市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 6 分;上三年度(即 2014、2015、2016 年度)内,获省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 8 分;上四年度(即 2013、2014、2015、2016 年度)内,获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 10 分。在台州完成的设计

21、获地市、省级和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再加 2 分。同一工程只记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算至 15 分。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各种奖项,如有分不同高低档次的,以该种奖的最高奖计分。(二)项目负责人答辩(15 分):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次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定,根据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本预审文件要求参与答辩,未参与答辩的按零分处理。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现场确定,题目量一般设置 3-5 题。三、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成果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10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资料清单申请人 交易员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备 注1234 56789101112131415原件接收份数: 份;经手人: 签字栏 原件退回份数: 份;经手人: 退还时间: 年 月 日注:1、本表具体资料内容由申请人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填写;2、本表随同申请资料放在密封袋内,接收退还时经手人必须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必须由交易员办理上述相关事项,其他人员办理一律不予接受;3、本表最后统一交招标代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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