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任务书(科技创新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单位(甲方):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单位(乙方):起止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支持方式:西 城 区 科 技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年 月项目承担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单位注册地址申报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手机项目协作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手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手机一、项目考核内容: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技术考核指标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项目计划进度项目成果
2、提供形式二、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一)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所学专业业务专业项目中分担任务工作单位(二)主要参加人员:姓名 职务 职称所学专业业务专业项目中分担任务工作单位三、经费来源及预算:(1)经费来源:来源 20 年 20 年 20 年 合计承担单位自筹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合计(2)课题经费支出:科 目 来源 20 年 20 年 20 年 合计承担单位自筹设备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材料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测试化验加工费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燃料动力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差旅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
3、资助承担单位自筹会议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档案/出版/文献/ 承担单位自筹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费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劳务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咨询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管理费 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承担单位自筹其他相关费用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合计区财政科技专项资助合计 承担单位自筹合计四、任务书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任务书内容,乙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方可变更。否则按乙方违反任务书规定处理。五、甲方中途无故撤项或不履行任务,所拨经费不得追回;乙方不履行任务或不能保证科技经费专款专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部分或者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4、,确系人力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乙方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七、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汇报任务书执行情况。项目被确定完成后,甲方按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 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规定予以验收并核销科技经费。如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或拖期,甲方酌情减少核销金额。八、科技项目经费要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乙方应当按财政部门要求的会计科目,按课题独立核算,配合甲方监督。九、其他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按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 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执行。十、本任务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区财政局备案一份。十一、本任务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