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许昌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八月I目 录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1 市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3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2.1 规划调整原则 .52.2 规划目标 .5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7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84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4.1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94.2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04.3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 .154.4 土地整治布局 .165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75.1 交通设施重点项目
2、.175.2 水利设施重点项目 .175.3 能源建设重点项目 .175.4 风景名胜重点项目 .175.5 电力重点项目 .185.6 健康养老重点项目 .185.7 扶贫重点项目 .185.8 其他重点项目 .186 对县级规划的调控.197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17.1 与“十三五”规划衔接情况 .21II7.2 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 .217.3 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 .217.4 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 .217.5 与产业集聚区专项规划衔接情况 .228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38.1 法律措施 .238.2 行政措施 .238.3 经济措施 .238.4 技术措施 .24附表.2
3、5附表 1 许昌市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25附表 2 许昌市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26附表 3 许昌市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27附表 4 许昌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8附表 5 许昌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29附表 6 许昌市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30附表 7 许昌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表 .31附表 8 许昌市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 .32附表 9 许昌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3附表 9(续) 许昌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4附表 9(续) 许昌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5附表 9(续) 许昌市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36附表 9(续) 许昌市重点建设项目规
4、划表 .37附表 10 许昌市各县(市、区)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 .38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许昌市人民政府对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 (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 年,对 20152020 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现将市级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
5、如下。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1 市域概况1.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处中原腹地,处于东经 1130411419 ,北纬33163424之间,东西长 116 公里,南北宽 80 公里,土地总面积 4978.83 平方公里。北及西北与郑州市的新郑、新密和登封三市相依,西及西南与平顶山市的汝州市、郏县相邻,南与漯河市的舞阳县、郾城区、临颍县以及周口市的西华县相接,东与周口市的扶沟县相连,东北与开封市的尉氏县接壤,辖魏都区、建安区、长葛市、禹州市、鄢陵县和襄城县二区二市二县,2014 年全市总人口 487.10 万人,城镇化率 44.21%。许昌市自然条件优越,属暖温
6、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14.7 C,年平均降水量 728.3 毫米;许昌市西部山岗起伏,东部沃野坦荡,最高处在禹州市大鸿寨山,海拔 1151 米,最低处在鄢陵县陶城乡,海拔 50.4 米。境内主要河流有颍河、汝河、双洎河、清潩河和清泥河,为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许昌市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三十多种,其中煤炭储量 35亿吨、铝钒土储量 4295 万吨、耐火粘土 666 万吨、石灰岩 2 亿吨。主要矿产集中、储量大、易于开采,发展电力、建材、陶瓷等行业前景广阔。许昌市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京广铁路纵贯南北,禹郸铁路横穿东西,京港澳、许南、永登、武西四条高速公路贯穿全境,G107
7、 、G311 在此交汇,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2S103、S219、S220、S231、S237、S325 、S329 等多条省道与县乡公路相互衔接,构成了纵横交织的陆路交通运输网络。许昌市围绕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战略,着力推进“五型许昌”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呈现持续平稳发展、结构明显优化的良好态势。2014 年年全市生产总值 2108 亿元,同比增长 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89.1 亿元,同比增长 4.0%;第二产业增加值 1438.8 亿元,同比增长 10.0%;第三产业增加值 480.1 亿元,同比增长9.0%。 2014
8、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25.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637.2 亿元。1.1.2 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 497882.84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376245.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57%;建设用地面积 10324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74%;其他土地面积 18396.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69%。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 337125.01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89.60%;园地面积 479.9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0.13%;林地面积 17614.85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4.68%;牧草地面积 134.71 公顷,
9、占农用地面积的 0.04%;其他农用地面积 20890.69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55%。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91890.33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89.01%,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7523.0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9.95%;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64367.27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0.0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11350.50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99%。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6863.44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7.31%;自然保留地面积 11533.37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62.69%。详见附表 1。
10、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现行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实有耕地面积337125.01 公顷,比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少 7186.82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89998.83 公顷,比规划目标多 219.50 公顷。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3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2014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 103240.83 公顷,比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多 297.63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91890.33 公顷,比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少 698.6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7523.06 公顷,比城镇工矿用地控制规模少 6734.40 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 64367.2
11、7 公顷,比规划农村居民点控制规模多 6035.7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6712.41 公顷,比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少 7087.59 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4208.69 公顷,占规划补充耕地目标的 34.2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规划实施期间,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有效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4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8 平方米,比 2009 年下降 9 平方米。详见附表 2。1.3 “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1.3.1 区域发展定位“十三五”期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智慧型许昌、创新型许昌、文明
12、型许昌、美丽型许昌、幸福型许昌,推进四化同步科学发展,实现“一极两区四基地”的区域发展定位。1.3.2 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把开放作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打造区域人才聚集高地,全面提升发展竞争力;实施许港融合战略,坚持把推进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联动融合作为提升发展的重要方向,打造服务港区发展、延伸港区辐射带动的区域中心城市。1.3.3 区域发展目标到 2020 年,许昌市 GD
13、P 达 3189 亿元,年均增长 8%以上;总人口控制在1 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4514 万人以下,城镇化率达 55%;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达 33.5%。1.3.4 土地利用面临形势“十三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凸显期,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深刻把握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随着许昌市“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将不断增加。全市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且主要分布在西部浅山丘岗区,
14、多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的制约,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较大。许昌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做支撑,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还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但全市可作为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建设用地供给压力较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形成新的土地利用格局。城乡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城乡土
15、地利用的任务艰巨。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2.1 规划调整原则立足现状、局部微调。结合许昌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上级指标控制的要求,继续实施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在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同时,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
16、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保障 “十三五 ”期间重点发展区域用地需求;合理调整规划期内用地布局,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调控,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2.2 规划目标有效保护
17、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期内,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开源与挖潜相结合,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措施保障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到 2020 年,全市耕地面积达到 338640.00 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89906.67 公顷。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2 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6的合理用地需求,确保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7351.
18、83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4441.33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规模用地规模控制在 34354.06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910.50 公顷以内。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通过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农村居民点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途径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 122 平方米。优化土地利用格局。规划期内,按照许昌市“一心一带四组团”的网络化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格局,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空间,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资源环境承
19、载力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统筹城乡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各类土地复合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合理推进土地整治。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投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合理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 11835.99 公顷。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实现西部生态修复区、中部生态宜居区和东部生态提升区的生态安全格局。详见附表 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 376245.20 公顷
20、,占土地总面积的 75.57%;到2020 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 377794.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88%,比 2014年增加 1549.53 公顷。严格保护耕地。2014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337125.01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9.60%。规划期内,通过严格保护耕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到 2020 年耕地面积为 339337.2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89.82%,比 2014年增加 2212.26 公顷。适度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2014 年全市园地面积为 479.94 公顷,林地面积为 17614.85 公顷,牧草地面积为 134.71 公顷,分别占
21、农用地面积的0.13%、 4.68%、0.04%;到 2020 年全市园地面积为 546.26 公顷,林地面积为17443.80 公顷,牧草地面积为 132.73 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14%、 4.62%、0.0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14 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0890.69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55%;规划期内,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到 2020 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0334.6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38%,比2014 年减少 556.02 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0324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74%;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106345.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36%,比2014 年增加 3104.53 公顷。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14 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27523.0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29.95%。通过大力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新型城镇化,到 2020 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 34354.0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6.77%,比 2014 年增加 6831.00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