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85507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10 年 4 月通过并实施,2010 年 12 月第一次修订,2012 年 7 月第二次修订,2014 年 3 月第三次修订,2015 年 4 月第四次修订,2017 年 10 月第五次修订。2017 年 11 月 1 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 号进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该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推免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根据中

2、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 号成立金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学办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推免工作小组下设奖励加分审查小组、成绩审查小组和论文专利审查小组。二、指标划分学院推免生指标以当年实际在册的各专业(方向)应届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根据学校下达的总指标以专业(方向)按比例分配。各专业(方向)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可在各专业(方向)之间调剂使用。特殊人才推免指标包括在学院总指标当中,不超过当年推免总指标的5%,最多不超过 2 人。母语

3、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三、课程成绩计算标准1第 1-6 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能作为申请推免生成绩的考核依据。2凡涉及计算平均(综合)成绩的,成绩计算四舍五入,均保留两位小数。3.各专业(方向)三门主干课程(专业必修课)清单详见金融学院推免生主干课。4.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学生成绩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如学校无具体规定,则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2)主干课每门成绩不低于 70 分;(3)经济、管理类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 70 分。5.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的成绩参照特殊学术专长

4、人才的学生成绩标准。四、科研、艺体等加分标准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各种情况的,可以考虑加分。第一类为科研类。主要指学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二类为竞赛类。主要包括国家级竞赛、省级竞赛、校级竞赛、全国文体竞赛等;第三类为荣誉类。主要包括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第四类为大学生科研项目类。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和“博文杯”实证研究等;每一大类多次获奖,以最高分两项分值累加计算;同一赛事不同级别的奖项,取最高奖励分值计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一)学术论文类奖励加分标准发表论文的刊物等级认定以学校最新印发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准,只

5、对以下各类论文计分(均指正刊,不含增刊);论文有合作者时,仅对与本院老师合作的论文计分。1CSSCI 论文。每篇论文独撰计 5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3 分,第二作者计 2 分,第三作者计 1 分,第四作者及其以后排名的不计分。2.权威期刊论文。(1)三类权威期刊论文每篇按 CSSCI 论文乘 3 计分;(2)二类权威期刊论文每篇按 CSSCI 论文乘 15 计分;(3)一类权威期刊论文每篇按 CSSCI 论文乘 20 计分。3.论文转载。(1)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刊目、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的论文按 CSSCI 论文计分;(2)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科技文摘摘要转载

6、的论文按三类权威期刊论文计分;(3)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按二类权威期刊论文计分4CSSCI 扩展版论文。每篇论文独撰计 2 分,合写的第一作者计 1 分,第二作者计 0.5 分。5.被检索和收录的论文。 (1)凡公开发表的论文被 SCI、SSCI 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按三类权威期刊论文(篇)计分;(2)凡被SCI、SSCI 检索摘要,被 EI(光盘核心版)全文检索及被 CSCD、ISTP 收录的论文,按 CSSCI 论文计分。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计分。特殊情况的奖励计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二)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和“博文杯

7、”实证研究项目奖励计分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加分标准项目情况 项目组 教育部项目奖励计分 学校项目奖励计分(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成员排序创新实验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新实验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排名第一(主持人)2 2 3 4 1 1排名第二 1 1 1.5 2 0.5 0.5排名第三 1 1 1.5 2 0.5 0.5排名第四 1 1 1.5 2 0.5 0.5获得立项排名第五 1 1 1.5 2 0.5 0.5通过中期检查评审未通过中期检查评审的项目,取消立项奖励加分; 通过中期检查评审并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在立项得分基础

8、上加 0.5 分。通过结项排名第一(主 4 4 5 6 3 3持人)排名第二 2 2 2 3 1.5 1.5排名第三 2 2 2 3 1.5 1.5排名第四 2 2 2 3 1.5 1.5评审排名第五 2 2 2 3 1.5 1.5排名第一(主持人)6 6 7 7 4 4排名第二 3 3 3.5 3.5 2 2排名第三 3 3 3.5 3.5 2 2排名第四 3 3 3.5 3.5 2 2通过结项评审且被评为优秀排名第五 3 3 3.5 3.5 2 2凡同一项目出现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或其中两种情况都可计分的情形,则只能对其中的一种情形计一次分,就高不就低;同一届大创参与多个项目者,取最高分值

9、加分。2.校“博文杯”实证创新研究项目的加分标准项目情况(以学校的正式通知为准) 项目组成员排序 奖励计分排名第一(主持人) 1排名第二 0.5排名第三 0.5排名第四 0.5通过结项评审排名第五 0.5排名第一(主持人) 1.5排名第二 0.75排名第三 0.75排名第四 0.75通过结项评审且被评为三等奖排名第五 0.75排名第一(主持人) 2排名第二 1排名第三 1排名第四 1通过结项评审且被评为二等奖排名第五 1排名第一(主持人) 3排名第二 1.5排名第三 1.5排名第四 1.5通过结项评审且被评为一等奖排名第五 1.5立项不计分;未通过结项评审(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的项目,一律不计

10、分。同一届博文杯参与多个项目者,取最高分值加分。(三)其他奖励计分标准1各级别的团体竞赛获奖的认定。各种团体竞赛获奖的主要成员,指排名第一,第二,第三者。能够区分主持人与非主持人,但非主持人不易区分排名次序的,全部非主持人按主持人得分的二分之一计同样的分;不能够区分主持人与非主持人的,全部参与者按主持人得分的二分之一计同样的分。2各类荣誉奖的认定。国家奖学金计 5 分,国家励志奖学金计 2 分;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只计其中一项最高分。年度“校级奖学金”还未通过学校审核公示的不得计分。3各奖项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等)的认定。对于奖项级别的认

11、定采用按奖状签发单位的级别来确定;奖状签发单位只能是政府、学校等具有行政级别的部门才可计分,其它组织(如:中国电视音乐协会、河南省作家协会等等)颁发的奖状一律不做加分计算。其中,国家教育部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省级获奖加分(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湖北省教育厅下设的各委员会颁发的奖状按校级获奖计分。4.对有国外及港澳台学习经历者的加分标准。对在我校学习期间通过校、院组织选拔,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学习者给予以下奖励加分:1 年(两个学期)及其以上 半年(一个学期)以上又不足 1年到国外学习 2 分 1 分到港澳台地区学习 1 分 0.5 分获得优本项目资助的另加 1 分。申请

12、加分者必须提供交换生的国外及港澳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我校的有关书面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等书面依据,各书面依据上必须分别经申请者所在班辅导员审核并签名。5.“优秀团员”、“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不作为奖励加分项计算。其他特殊情况的计分办法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五、监督办法(一)学习成绩统计由成绩审查小组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下载相关学生的学习成绩,以此作为推免生工作中的成绩依据,制作成规范表格后,交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进行复核。(二)科研成果奖励积分由论文专利审查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专利进行逐一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加分等级,交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进行复核。(三)其他奖励加分由奖励加分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证书和证明进行鉴定,并按规定提出加分等级建议后,交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复核。(四)公示推免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六、其他事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金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