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港大道延伸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4年4月0目 录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2一总则 .4二招标文件 .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五开标及评标 .12六授予合同 .14第二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16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18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39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表 .45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47第五章 合同文件 53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规定1 招 标 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2 项目名称 进港大道延伸工程
2、项目管理服务3 工程规模进港大道碧桂园至港前大道路段,由西至东,从碧桂园至港前大道,为城市主干路,本次道路改造长约3km;凤凰大道行政中心段,由北至南,从进港大道至丰泽西路,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道路宽度60米,改造长约1.1km;改造内容有道路路边线范围内的中央绿化带、行道树绿带的实际改造,人行道铺装、路侧石、市政景观元素等的改造;道路变现外拓30米(遇建筑则以实际宽度为准)的道路绿地建设。4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5 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6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概算 约8000 万元7 代建服务费计费依据及报价本项目实施建设全过程的代建,代建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建安费,建安费:约
3、6783.46 万元。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建安费为准。代建服务费标准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 号)执行。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报价表见后附第四章格式 1表格。8 工期要求 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建设工期 8个月;9 投标人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9 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
4、、信息等管理工作。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整。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序号 内容规定13 现场踏勘 时间:自 2014 年 3 月 24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
5、投标人自行踏勘。14 答 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5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部分组成。两册合编成一本。需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以及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文件1份(CD-R光盘,先独自封好)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
6、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二楼 室提交时间:201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7 开 标 会开标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正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二楼 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
7、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18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19 履约保证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天内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20 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小姐联系电话:15918560487传
8、真:020-日 期: 2014年4月 日 电子邮箱: 21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派出按投标文件投入的管理人员(专业齐备)不少于5人常驻南沙;另,为便于工作开展,需另选派一名管理人员驻我办(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场办工,直至项目完工。3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进港大道延伸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2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1.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进港大道碧桂园至港前大道路段,由西至东,从碧桂园至港前大道,为城市主干路,本次道路改造长约3km;凤凰大道行政中心段,由北至南,从进港大道至丰泽西路,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道路宽度60米,改造长约1.1km;改造内容有
9、道路路边线范围内的中央绿化带、行道树绿带的实际改造,人行道铺装、路侧石、市政景观元素等的改造;道路变现外拓30米(遇建筑则以实际宽度为准)的道路绿地建设。1.4 项目估算投资:建安费约6783.46万元。1.5 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 约135.67万元。1.6 代建工作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1.7 项目工期要求: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
10、收及保修期结束止,建设工期8个月。2.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 保密事项3.1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4. 投标人知悉4.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5. 保证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4责任。6.
11、现场踏勘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
12、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第六章 合同文件格式9. 招标文件的确认9.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
13、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 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5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10. 招标文件的答疑10.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
14、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10.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0.3 招
15、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0.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10.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1.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语言12.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612.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 投
17、标文件的组成13.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经济(报价)标、补充或修改内容组成。13.1.1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交);(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6
18、)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的证明材料(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有关网页)。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企业总体情况: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8)3)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详见招标公告,格式如投标文件格式9)4)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
19、格式10)5)办公场地及拟投入设备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11)6)投标人企业信誉证明资料及其他企业实力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12)(6) 投标人拟派项目部架构人员情况71) 项目代建管理组织机构2)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3)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4) 管理人员资历和经验5) 项目代建管理人员配置(7)项目代建管理方案1)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2)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措施(包括办理规划、国土、征地拆迁、交通、施工、消防、道路照明、电力管廊、环保、环卫、绿化、水土保持、防洪评价、排水咨询等有关工作的报批手续;编制项目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招
20、标管理等方面)3)项目代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4)项目代建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5)项目代建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6)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安排7)设计工作管理方案及设计优化措施8)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9)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10)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11)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1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13)对招标代理机构、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的管理方案14)项目建设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对本项目代建管理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
21、虚假材料,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3.4 投标报价13.4.1 投标报价是指代建服务费的报价。代建服务费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13.4.2 代建服务费
22、已包含执行和完成代建合同规定全部代建工作所需支付的费用、代建单位所考虑的风险和合理利润以及代建单位8所应缴纳的一切税金。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将按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计取,其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执行。13.4.3 本项目实施建设全过程的代建,代建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建安费:约6783.46万元。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建安费为准。代建服务费标准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执行。下浮费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13.4.4 概算列支的如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保险等不属于代建服务费的内容
23、,不在本次投标报价内。13.4.5 投标过程(包括签订代建合同)中,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14.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3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正式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
24、333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4.4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1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规定。1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按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3)中标人按规定支付了交易服务费。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规定。14.7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