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卫生保洁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LJZZB20171225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7年12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开标记录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三)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七、服务
2、工作计划书八、其他资料九、技术要求3第一章 招标公告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就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卫生保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1、招标编号:JLJZZB201712252、采购单位: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4、招标项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5、招标内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所辖长春市殡仪馆、长春颐安苑、长春人文纪念园、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包括室内外指定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冬季清雪(含清明节临时用工 及专用车辆租赁)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范围: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单位承担相关业
3、务8、采购用途:后勤保障9、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0、服务质量标准:详见技术部分11、服务周期:2 年(2018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保洁服务行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已完成工商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卫生保洁服务) ,并有四年以上提供保洁工作的经历,并提供盖有使用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以及欺行霸市的行为。(2)投标单位必须是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8-2019 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4、组织物业、保洁服务定点的通知长财采购【2017】1544 号定点采购单位 ,若不具备拒绝参加本项目。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29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携带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是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8-2019 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保洁服务定点的通知长财采购【2017】1544 号定点采购单位供应商名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 、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
5、有四年以上提供保洁工作的经历,并提供盖有使用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精4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1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在 2018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北京时间)前向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45000.00 元。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当于 2018 年 01 月 17 日 09:30 时
6、前送达到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文件恕不接受。1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 2018 年 01 月 17 日 09:30 时在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进行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参加。17、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1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通钢国际大厦A座10楼联 系 人:丁锐电 话:15754365111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7、: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项目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0431-81884706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通钢国际大厦A座10楼联 系 人:丁锐 电 话:15754365111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项目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0431-81884706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编号:JLJZZB201712251.1.5 项目地点 长春市
8、二道区朝阳沟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所辖长春市殡仪馆、长春颐安苑、长春人文纪念园、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包括室内外指定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冬季清雪(含清明节临时用工及专用车辆租赁) 。1.3.2 服务周期 2 年(2018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保洁服务行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已完成工商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卫生保洁服务),并有四年以上提供保洁工作的经历,并提供盖有使用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以及欺行霸市的行为。投标单位必须是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2018-2019 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保洁服务定点的通知长财采购【2017】1544 号定点采购单位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6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1.9.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投标疑问的提出: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前提交地址:纸质文件提交至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1.9.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2.1 构成招标
10、文件的其他材 料 无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1 月 17 日 09:30(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伍仟元人民币收款人: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账 号:07107320
11、11015200001077到账为准。要 求:(1)投标人须把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3.7.5 装订要求 左侧纵向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要求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7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4.1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12、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全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与郑州街交汇河北建设院内 3 楼开标室收件人:王洋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7 日 09:30 时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社会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
13、人 是7.2 中标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7.4 履约担保比例及形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10 需要补充的内容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肆万叁仟捌佰元人民币10.2 合同方式 总价合同10.3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460万,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8附页投标疑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 (公章)日 期: 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4、: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时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15、)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
16、0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疑问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9.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
17、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