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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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RC2017S338(S01)采购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17 年 8 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31、总则 .62、资格预审文件 .1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3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4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46通知和确认 .14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58、纪律与监督 .1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6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161审查方法 .172审查标准 .173审查程序 .174审查结果 .17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8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2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三、授权委托书 .23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24五、其他材料 .26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长 春 市 伊 通 河 流 域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PPP 项 目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资格预审公告采购项目编号: JRC2017S338(S01)1.采购条件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计划编号 PPP-2017-08-01 批准采购,本项目拟采用(政府

3、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长春市政府授权,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 )作为本项目采购实施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2.1 采购范围:本项目投资额约 199.7641 亿元,包括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伊通河流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伊通河流域跨河桥梁工程、伊通河综合治理规划区路网改造工程、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东新开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伊通河支流)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3 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筹集;2.4

4、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2.5 合同期限:本项目 PPP 合作期为 30 年,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27 年。3.项目回报机制:PPP 合作期内,依据市建委对项目设施的可用性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向中选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中选社会资本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合理利润。4.1 申请人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5、好记录。(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2 财务要求(1)近 3 年(2014-2016)任意一年净资产 55 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上述社会资本具备的净资产要求可以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下同)的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若中选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其净资产不能为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2)近 3 年(2014-2016)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 3 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近 3 年(2014-2016)内平均资产负债率 70%以下。(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

6、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3 企业商业信誉(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 3 年(2014-2016)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记录。2(2)近 3 年(2014-2016)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3)近 3 年(2014-2016)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4)近 5 年(2012-2016)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4 企业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 1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7、)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5.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法,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有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调整资格预审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8、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4-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 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证明、2014-2016 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具有不低于 1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授信文件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 2000 号阳光大厦 1208 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受理。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长春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 3177 号)A 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同时发布。9若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10.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 3066 号 联系人:傅强 电话:17843139555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

10、大街 2000 号阳光大厦 1208 室,联系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17704315405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名 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 3066 号 联系人:傅强 电话:178431395551.1.3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 2000 号阳光大厦 1208 室联系人:张艳平 联系电话:177043154051.1.4 项目名称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1.5 建设地点包括伊通河

11、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伊通河流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伊通河流域跨河桥梁工程、伊通河综合治理规划区路网改造工程、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东新开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伊通河支流) 。1.2.1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筹集1.3.1 采购范围本项目投资额约 199.7641 亿元,包括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伊通河流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伊通河流域跨河桥梁工程、伊通河综合治理规划区路网改造工程、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伊通河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东新开河水

12、环境治理工程(伊通河支流)。1.3.2 合同期限 本项目 PPP 合作期为 30 年,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27 年。1.3.3 质量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2. 财务要求(1)近 3 年(2014-2016)任意一年净资产 55 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

13、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上述社会资本具备的净资产要求可以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下同)的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若中选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其净资产不能为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2)近 3 年(2014-2016)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 3 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近 3 年(2014-2016)内平均资产负债率 70%以下。(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企业商业信誉(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 3 年(2014-42016)

14、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2)近 3 年(2014-2016)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3)近 3 年(2014-2016)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4)近 5 年(2012-2016)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企业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 1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 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资

15、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2.2.2 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 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提出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 他材料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3、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原

16、件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5、2016年7月1日后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办法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 份要求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采购人书面请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

17、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5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中的资格预审申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6 份;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装订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 *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纸统一使用 A4 规格复印纸。*资格预审文件“正本”所附资格证书类文件须以彩色清晰扫描件形式输出,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4.1.1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全称:(项

18、目名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17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4.2.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地点 长春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 3177 号)A 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否,不退还5.1.2 评审小组的建成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财务、法律和工程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6 人,评审专家由 1 名财务专家、1 名法律专家和 4 名工程类专家组成。6 名评审专家均从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 资格审查

19、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制)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 知 资格预审结果应当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 认时间 收到通知 24 小时内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申请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送达,并现场签到。(2) 其他 资格预审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为准。6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20、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及招标规模: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投资额度:本项目总投资 1997641.8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871858.88 万元,建设期利息

21、 125783.00 万元。1.1.7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该工程范围包括南环城四化闸段,流域治理面积 277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为对伊通河城区中段进行水生态治理及修复,改造中段区域环境。(2)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对伊通河流域建成区域内个 37 个黑臭水点、4 个易涝点进行整治及改造。具体内容详见下表:7伊通河流域建成区域内个 37 个黑臭水点序号 水体名称 序号 水体名称1 锦江公园 20 千山明沟2 同心湖 21 雾开河3 雷家沟 22 劳动公园湖4 新月公园 23 双龙沟5 宋家明沟 24 柴户张暗渠6 小城子水库 25 东安

22、沟暗渠7 天嘉公园 26 林园公园8 长春公园 27 友谊公园水体9 绿园明沟、翟家明沟 28 梨花园水体10 四季青范西水库(翟家水库) 29 胜利公园水体11 雁鸣湖 30 新凯河水体12 杨家公园 31 儿童公园(调蓄池)13 珍珠溪公园 32 御花园14 和平公园 33 牡丹园15 抚松明沟 34 杏花村16 光明沟 35 民康路暗渠17 团山沟 36 雕塑公园18 逯家明沟(小南明沟) 37 东排洪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9 镜水河流域(镜水河)易涝点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序号 区域 易涝点1 人民大街东北师大门前(DN600)2 同志街新华副食门前(d800)3市管处自由大路与岳阳街交汇(D

23、N800)4 绿园区 辽阳街与兴阳路交汇(DN600)(3)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本次防洪设施改造工程主要是对伊通河中心城区段(南三环桥四化闸)4 座拦河闸(坝) 、10 座排涝站及 3 处明沟防洪闸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及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下表:8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工程名称 序号 建设内容1.1 小板桥橡胶坝1.2 自由拦河闸1.3 兴华拦河闸1.拦河闸(坝)1.4 四化拦河闸2.1 吴家排涝站2.2 经开 1 号排涝站2.3 经开 2 号排涝站2.4 东天排涝站2.5 经纬排涝站2.6 双阳排涝站2.7 东荣排涝站2.8 自由排涝站2.9 团山排涝站2.排涝站2.1

24、0 三道排涝站3.1 鲇鱼沟防洪闸3.2 永安沟防洪闸3.明沟防洪闸3.3 东安闸防洪闸(4)伊通河流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沿伊通河流域铺设滨河道路 12 条,同时沿新建道路进行排水管线铺设。具体内容详见下表:伊通河流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序号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1 东岸滨河路(分区界至北三环路) 7 西岸滨河路(东天街-荣光路)2 西岸滨河路(北三环-东莱街) 8 东岸滨河路(惠工路-北三环)3 西岸滨河路(东莱街) 9 东岸滨河路(吉林街-公平路)4 东荣北路(东莱街-西岸滨河路) 10 东岸滨河路(南湖大路-繁荣路)5 东岸滨河路(公平路-自由大路) 11 西岸滨河路(吉林大路-公平路)6 西岸滨河路(南湖大路-卫星路) 12 西岸滨河路(公平路-自由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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