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2月10日,SD&C,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简介,发布背景,现行规则由托管流通证券的证券公司协助执行 2005年11月14日公布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5184号,SD&C,内容第一条,协助执行主体:托管流通证券的证券公司/结算公司 冻结登记:冻结结果以结算公司冻结登记结果为准 冻结在细则中指“死冻”,即冻结登记后不能再进行交易,SD&C,内容第二条,SD&C,证券公司、结算公司同日分别接到不同机关对同一标的协执要求的情况 证券公司或结算公司同日接到不同司法机关对同一标的协执要求的情况 重复冻结禁止 轮候冻结问题(顺序问题,内容第三条,由证券公司办理的协助冻结的程序: 检查 锁定交易 当日将冻结数据传送结算公司 结算公司做冻结登记,SD&C,内容第四条,由结算公司办理的协助冻结的程序: 检查(交收日日终) 冻结登记 下一个交易日前将冻结数据传送证券公司,SD&C,内容第五条,协助主体:谁协助冻结谁负责协助解冻 证券公司协助解除冻结的程序: 受理 当日日终将数据传送结算公司 结算公司于当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