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第二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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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第二次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D-HW-1813)招 标 人: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七月编制说明一、本项目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版为蓝本编制。二、不加修改的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版的“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未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相抵触。三、不加修改的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版的合同通用条

2、款,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了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未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四、第五章供货要求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五、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二章提及的(B)电子招投标相关条款在本招标文件中均不采用。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 第二次招标)

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招标人为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 第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80 万元。2.2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公交清障车 4 辆。2.3 交货地点: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2.4 交货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后 45 个工作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2.5 招标范围:采购公交清障车 4 辆,包含但不限于:整车供货、运输(含保险)、验收

4、、人员培训、提供技术资料、配备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协助办理车辆登记上户手续;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面漆字体喷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保期内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取得生产企业的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015年1月1日至今制造商至少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清障车供货业绩。(2)生产企业通过 GB/T19001或 ISO9001或类似质量体系认证,并持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5、.3 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2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2 日 10 时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 10

6、时 00 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 2 号重庆咨询大厦 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的开标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地 址:沙坪坝区石碾盘港城花园 B 栋 2 楼联系人:童先生电 话:(023)65311519传 真:(023)65424755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

7、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6 号龙湖 MOCO 四栋 2401 室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023)63003122传 真:(023)630031222018 年 7 月 2 日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沙坪坝区石碾盘港城花园 B 栋 2 楼联 系 人:童先生联系电话:(023)65311519 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6 号龙湖 MOCO 四栋 2401室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023)6

8、3003122传 真:(023)630031221.1.4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清障车采购(第二次招标)1.1.5 工程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采购公交清障车 4 辆,包含但不限于:整车供货、运输(含保险)、人员培训、提供技术资料、配备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协助办理车辆登记上户手续;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面漆字体喷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保期内服务。1.3.2 交货期(1)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书后 45 个工作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2)到货后按照第五章技术要求进行

9、验收。4注:凡超过招标要求的交货期为无效标。具体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3.3 交货地点 重庆西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1.3.4 技术性能的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信誉一、投标人为公交清障车生产制造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 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不低于 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额外币;(外币汇率按照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计算)

10、;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车型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注: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3)生产企业通过GB/T19001或ISO9001或类似质量体系认证,并持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2. 财务要求近年(2015 年、2016 年)均无亏损。注:应提供 2015、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 业绩要求:2015年 1月 1

11、日至今制造商至少有 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万元的清障车供货业绩。5注:提供合同复印件。4.信誉要求(1)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社会信誉良好。(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里无行贿犯罪记录。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将承诺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5.其他要求:(1)车辆注册登记“牌照”:车辆必须符合重庆市内车辆入户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必须承诺车辆在使用地可正常申领注册登记“牌照”。注: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将承诺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重庆市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具有经授权的售后服

12、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注:已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书原件。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 200万元及以上;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2)所代理的公交清障车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生产制造商的所有资格条件;注:提供公交清障车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公交清障车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注: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三、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

13、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6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制造商必须提供书面保证:在质保期内,代理商因故发生变更时对代理商在合同及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由制造商无条件继续履行。特别提示:上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的鲜公章且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其中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代替原件备查)。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时间:/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0.1 分 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 差允许:投标人可提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差异的地方,但应附有详细的技术经济说明及有关的参考资料并填写在偏差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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