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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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I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2一、指导思想 .2二、调整原则 .2第二章 土地利用目标调整.4一、耕地保护目标 .4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三、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5四、生态保护目标 .5第三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6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 .6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6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6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8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8二、一般农地区 .8三、林业用地区 .8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8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8六、独立工矿区

2、 .9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9II八、其他用地区 .9第五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0一、允许建设区 .10二、有条件建设区 .10三、限制建设区 .10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1一、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1二、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11三、加强零星农村居民点用地管控 .11附 表 .13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

3、6328 号)和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 整完善方案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结合港尾镇实际,对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审批后作为本镇未来规划期内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

4、 严保严管、节约优先、 统 筹协调、改革 创新” 的原 则,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 ,提高粮食 综合生产能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 继续实施原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完善原规划。同时, 结 合龙海市和本镇“十三五 ”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落实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

5、间管制分区。(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优质 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 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 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

6、、标准统一、民主决策,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 ,做好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第二章 土地利用目标调整总体目标是: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之间的用地矛盾,在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规划指标约束、指导下,建立符合本镇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体系。一、耕地保护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

7、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本方案在充分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调整耕地保护任务。确定至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079.38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343.71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790.58 公顷以内,其中2015-2020 年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 647.24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739.4 公顷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 232.62 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487.49 公顷,其中2015-2020

8、年补充耕地面积 391.25 公顷。二、建设用地保障目标统筹有序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加强城乡建设用地选址论证,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有效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水平。本次规划调整,重点保障民生类工程项目,统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教育、环卫等各类建设与工 业化、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各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类用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采取先进节地技术,优化设计施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整后,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654.0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255.33 公顷以

9、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 398.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687.86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946.71 公顷以内,其中 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 717.02 公顷。三、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逐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四、生态保护目标加强生态建设,构建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隆教乡前线水库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对已纳入生态红线范围的,不再安排与主导功能区不相符合的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逐步退出。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第三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依据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本镇原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1514.82 公顷,调整为1343.71 公顷。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龙海市人民政府下达本镇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1343.71 公顷。(二)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划定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 1343.71 公顷,其中:水田面积 316.26 公顷,15耕地 367.27 公顷 。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 率 111.30%,耕地质量等别 7.12等

11、。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 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以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切实落实县乡村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与相关负责人签订及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将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 和综合监管平台,严肃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厉龙海市港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7查处、重点问责。加大财政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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