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87416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浦北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浦北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 2016 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 号)和 钦州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钦薪联发 20171 号),进一步健全我 县解决企 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我县做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与指导,确保到 2020 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

2、议制度。一、联系会议组成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常务副总召集人为县政府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和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副总召集人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由县 人 社 局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公 安 局 、司 法 局 、财政 局 、住 建 局 、交 通 运 输 局 、水 利 局 、国资办、工商局、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浦北支行、县工业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

3、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劳动保- 2 -障监察大 队 大 队 长 担 任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由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县 公 安 局 、县 财 政 局 、县住建局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也是本单位联络员。上述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情

4、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一)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对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征得成员单位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县人民政府。(二)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审定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协调解

5、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3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四)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工作督查方案,报召集人同意,适时组织对我县相关部门落实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相

6、互支持。对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 113 号) 及自治区、钦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制定我县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承担联席会议办

7、公室的日常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 4 -予通过;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县公安局:负责协同县人社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负责防控和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查处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的事件。县司法

8、局:指导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同人社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对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根据自治区、钦州市的政策规定建立和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开展给予经费保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管理

9、秩序,做好建筑工程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社部门全面规范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工- 5 -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管理秩序,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社

10、部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秩序,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办本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协同人社部门全面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项账户管理等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工

11、资保证金制度,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改进本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国资办:负责指导监管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工资问题。加强对其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管企业落实有关责任,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 6 -县工商局:加强企业监管,协同人社部门做好对企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人民银行、人社等部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人社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等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已列入失信名单的拖欠工资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12、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工会建设,逐步提高基层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积极督促企业筹集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协同人社部门查处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人行浦北支行:负责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广西信用体系

13、建设和支付结算制度。协同发改局完善守法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建设等;协同人社等部门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等。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县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工业园区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守法经营。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积极督促企业- 7 -筹集资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协同人社部门查处企业拖欠工资行为。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制订相关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

14、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附件:1.浦北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件:2.浦北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8 -附件 1浦 北 县 解 决 企 业 拖 欠 工 资 问 题联 席 会 议 成 员 名 单总 召 集 人 :张海兵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常 务 副 总 召集人 :黄 涛 县人民政府副 县长潘新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副 总 召 集 人 :李仕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文杰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15、 局 长 、县 委 组织 部 副 部 长 (兼 )成 员:陆繁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龙运翔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陈明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余世勇 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张伟廉 县财政局副局长吴显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吴永杰 县 交通运 输 局党 组 成 员 、计 财 股 股长吴家锋 县水利局副局长叶星海 中国人民 银 行浦北 县 支行副行 长冯 民 县 国有 资产监 督管理 办 公室副主任谢树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刘 平 县总工会副主席黄 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9 -高 勇 县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附件 2浦北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主 任:陆繁华(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常 务 副主任 :赵 庆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副 主 任 :李新娟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林 烽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龚锡麟 县财政局社保股干部雷 金 县 建筑安装工程 劳动 保 险费 管理站站 长成 员:罗建伟 县司法局干部彭福海 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工作人员吴文振 县水利局工程站负责人叶 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浦 北 县 支 行 办 公 室 副 主 任利振琼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干部 黄立君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股负责人容世旭 县总工会劳动医保办副主任余 晨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罗 军 县工业区管委会综合股股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